隨便的就結婚了

今年我參加了好幾次婚禮,都是意外之喜。有的是一直對男朋友不滿意,大家都覺得分手是早晚的事,某天忽然收到請柬,人家要跟這個男朋友結婚了;有的是口口聲聲要嫁給愛情,忽然調頭嫁給了備胎。

她們有共同的特點,年齡30+,有房有車收入穩定,之前因為太優秀或者忙于工作,一直單身。

對于她們的結婚,祝福不少,質疑也挺多的。就在上周的婚禮上,還有人說新娘,你不是獨立女性嗎,干嗎這么隨隨便便把自己嫁了?

有時候覺得做女人真難。二十四五歲無房無車想要真愛的時候,一堆人勸你,早點找個有房有車的人嫁了吧,再不嫁就剩了。婚姻是男人給女人最好的贊美。

等到三十四五歲有房有車決定嫁人的時候,又有一堆人勸你,你都有房有車獨立女性了,啥也不缺,干嘛結婚自尋煩惱,那男的根本配不上你,你嫁給他,簡直是給他送福利。

從結婚是男人給你福利,到你跟男人結婚,是給他福利。我們習慣于以利弊評價一段關系,卻很少去問當事人,你愿意嗎。

有人覺得結婚是為了愛,有人覺得條件更重要,但我覺得結婚這事兒,唯一理由就是“我想結婚了”。

這個時代,擺在女人面前的好像只有兩條路,一是早早把自己嫁了,等同學結婚時你孩子都能當花童了,在時間上做人生贏家。

另外一條是所謂的獨立女性之路:賺錢、升職、見世面、去大城市,然后嫁一個好男人,要么更年輕,要么更有錢,要么更相愛。說來說去,兩條路還是一條路,就是以嫁人論英雄。

我隔壁王大媽說她女兒:“挑挑揀揀,最后嫁這么個玩意兒。”

王大媽的女兒思思是我發小。思思的男友,IT白領,長相一般,收入與思思差不多。論硬件,思思10年前可以嫁一個比他更好的男人。關鍵是思思并不十分愛他,可能最多只愛了六七分。

思思結婚,在旁人眼里,就是姑娘挑肥揀瘦,一把年紀湊合著嫁了。但思思不這么想。她覺得10年前的她與現在的她,最大的不同是,這10年里,她經歷了真正的愛情,經過了真正的奮斗,婚姻在她的眼里,不再是必需品,而是奢侈品。

她可以選擇買也可以選擇不買,買了也不覺得一定要用一輩子。再貴的東西,如果不合適,她都扔得起了。

在思思的婚禮上,聽到她大聲對伴侶說“我愛你”,我的眼淚差點流下來,不是為了她的愛情,而是因為她的自由。

一個進取的姑娘,成長不易,不僅要承受來自親人的壓力,更需要付出很多的苦,經歷很多的不如意,在追逐夢想的過程中,慢慢看清現實。終于有一天,她心平氣和地選擇一條平凡之路。

這個選擇既沒礙著誰,也不是歷史的倒退,為什么那么多人不滿意?因為它太喪了,不勵志。

有一種流行病,叫“勵志癌”。在勵志癌眼里,如果你決定追逐夢想,30歲以前不結婚,就一定要做人生贏家,40歲娶小鮮肉,或者50歲嫁傳媒大亨。

如果不能,單身也好,因為你高貴、能干、獨立,所以寧缺勿濫;你是榜樣,要像電視劇一樣活著。

真的很想說臟話。老娘那么努力,不是被你們當榜樣架在半空的,而是想怎么過就怎么過。

10年前,也許每個女人都想嫁給王子,10年后,我們終于承認,王子太太這個身份,是世襲的。表面上人家也會給你競爭的機會,實際上,早內定了。沒有嫁給王子,10年努力就白費了?并不。

10年,你最好的年華,因為沒有嫁給青蛙,所以才有機會與王子戀愛;有機會自由自在、全世界飛來飛去;有機會做夢;有機會為了夢想而打怪升級,從被帶的團隊變成帶團隊的人。

10年,你沒有在婚戀市場上增值,卻在人生的戰場上積累了更多的經驗與財富。才有了10年后的你,冷靜客觀,像決定一個項目一樣決定結婚。

“結婚在下定決心之后其實很容易。”很喜歡《東京女子圖鑒》里女主的這句臺詞。

結婚在下定決心之后其實很容易。婚姻是供你獲取自身價值的,而不是一定要找一個比你條件更好的人結婚。

結婚不是一輩子的綁架,而是人生的選擇題。當你想選擇它的時候,不應該被任何東西綁架,甚至愛情。你有權利選擇嫁給愛情,也有權利選擇嫁給合適,甚至你嫁給的可能就是自己的愿意。

你結婚的時間到了,至于跟誰結,不重要。

甚至因為想生孩子而結婚,也是對自己負責。畢竟目前在中國,單身女子生育的大門還沒有打開。

過了三十歲,想穩定了,想結婚了,想生孩子了,就像吃了火鍋想喝冰水想上廁所一樣,是你的自由,既不丟臉也不打臉。

你那么努力,不是為了嫁人,更不是為了不嫁人,而是為了在想做一件事的時候,大膽去做。選對了,有智慧去享受,選錯了,有能力去善后。

“對于想要孩子的女人,老公只是贈品”,這臺詞,哈哈哈。

也許10年前,你做夢都想買的包,現在懶得看一眼,而當年你瞧不上的平淡幸福,如今卻心心念念。每個人都在不斷調整自己與現實之間的差距,同時通過不斷得到夢想,而不斷地消滅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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