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躺著沙發上休息。
一個二十七八歲的女孩子發微信說:“他明天就要結婚了,可新娘不是我?!?/p>
我說,“得不到的人,就別愛了吧。”
過了很久她回復說:“可我還是放不下他,那個當初和我在一起四年的他?!?/p>
我沒有再回復她,因為我實在不知道怎么回復。
突然想起我一個朋友大苗的事。
大苗帶男朋友阿深回家見父母,吃完晚飯,男朋友在廚房幫忙收拾。
大苗被媽媽拉到書房嘮嗑。意味深長地問她,現在和阿深在一起了,應該是忘了他吧?
大苗媽媽口中的他,是大苗的初戀,也是她的前任,他們已經多年沒有聯系。
以前每當有人問大苗:“你怎么還不談戀愛?”
她多半會沉默,有時候也會很認真地說:“我心里還有放不下的人。”
心里還有放不下的人是一種怎樣的感覺呢?
一本書上說,
這種感覺,大概就是:
即便你和別的人在一起,你也會想,這個人要是他該多好,你看著眼前那還不太熟悉的臉,看著看著就好像是他的臉,你帶自己走入了一種幻覺,在幻覺里你們還是你們,什么都沒有變。
當你對世事厭倦的時候,你就會想到他。
想到他在世界的某個地方生活著、存在著,你就愿意忍受一切。他的存在對你很重要,因為你知道,只要他在,你就有力量。
大苗一個人不遺余力地活在了這種偏執的無望里很長一段時間,一邊和自己較勁,一邊折磨著自己。
也曾想盡辦法去忘卻,去遺忘。
有大半年,大苗一個人從南到北,走遍了千山萬水,原以為旅途的疲憊會幫助她忘記,然而越走越覺得這段遺忘的旅途變成了一場舉步維艱的苦行。
站在每一片沒有他的土地上都會想到他,異鄉的風景確實美,可惜身旁沒有站著一個他。
后來,慢慢地,大苗開始不那么急切地想要擺脫過去,想要忘記過去。
在無數次掙扎無果后才開始漸漸明白,之所以忘不掉,是因為根本就沒有真正地想要去抹去那份記憶。
那些過去的記憶,已經成為她生命的一部分,就好像云是天空的一部分,小溪是河流的一部分,而他是青春的一部分…
雖然得不到,但我的青春謝謝他來過。
亦舒的《如何說再見》中,
男主李育臺中年喪偶,之后他其實有過很多機會:女作家黃仲苓,世家千金阮世芳,初戀情人呂學儀,暗戀他的助手伍和平。
每一個都那么優秀,可他每一個都拒絕。
女兒卻說,去世的媽媽教過她:“別處一樣有可愛的人,好玩的事,別老守在一處不開心。”
是啊,別老守在一處不開心。
深以為然,無比認同。
得不到的人,就別愛了,眼光轉向,更近的身邊,還是會有值得你好好去愛的眼前人。
愛過就已然足夠,不后悔,也沒有什么遺憾,畢竟也用盡全力未辜負自己。
我之前有過一段無疾而終的愛情。
和他在一起的時候,開心是徹徹底底的開心,難過也是徹徹底底的難過。
只是后來,很少再有什么事讓我特別開心,也沒有什么事讓我特別難過。
那時候,我才懂得,可能是愛與被愛賦予了人類真切地活著的感受。
說實話,如果時間可以倒退,我真的不想遇見他,如果沒有遇見他,我可能就沒有后來這漫長的痛苦,以至于我整個二十多歲的人生,痛苦大于快樂。
可是,遇見他,我又覺得是一件幸運的事。
因為曾經的叛逆,任性的我是從遇見他開始改變的。
當然,我還是很感謝他,無論是他帶來的溫暖還是傷痛,我都愿意去相信,這是我人生里注定要歷經的劫數。
因為那個人真的存在過,所以,我才是現在的我啊。
在豆瓣上看見有人提問:
放下一個很愛的人是一種怎樣的心情?
其中有一個點贊最高的答案是:
躲月亮的心情。
小時候覺得,只要走得夠快夠遠,就能甩掉月亮看不見它了,悶頭走很久一抬頭,靠,還在那里!大喇喇、明晃晃地照著我。
這個也一樣,我就算躲到世界最隱秘的角落,鉆到天上海底,身邊再多新鮮,月亮還是那個月亮,一直在那里。
所以不躲了,專注趕我的夜路,做我的仲夏夜之夢,偶爾抬頭看一眼,感謝實實在在踏入過我宇宙。
早前不知道在哪聽過一句話“有種智慧需要學習,隨緣也是愛的方式”。
是啊,活在世上,生而為人,你有你的人生,他還有他的旅程。
用哲學的辯證法來說:凡事有因必有果。
我始終相信,每個來到我們生命中的人,遇到的事,都有他到來的意義。
或許,這些人,不會陪我走完全部的人生,遇到的事,也不是皆大歡喜的結局。
可是,正是這些人,這些事,在我們的生命里留下一些痕跡,才使我們的生命更加豐盈。
和前任分開的時候,他說:“你以后要結婚時,給我說一聲吧,讓我也知道你找到了歸宿?!?/p>
后來,再想起這些話的時候,內心泛不起一丁點的漣漪。
其實,時隔幾年,他不一定真的還在乎我的幸福,而今的我也覺得與他無關了。
他離開了我,可現在的我也放下了他。
雖然,很慢,但是很明確,很堅定。
就像一句歌詞唱的那樣,有些事,你現在不必問,有個人,你永遠不必等。
得不到的人,就不要愛了吧。
至于往事,就讓它隨風都隨風都隨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