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法治中國、平安中國建設,多次發表重要講話、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闡明了一系列具有全局性、戰略性、基礎性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為全面推進更高水平的法治平安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關系黨執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第一、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是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總體國家安全觀的重要舉措。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總體國家安全觀,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法治篇”“國家安全篇”,是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思想指引。只有學深悟透做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總體國家安全觀,堅定不移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才能把黨的科學理論轉化為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武器,轉化為捍衛國家安全的實際成效。
第二、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條件。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要實現這一目標,必須牢牢守住安全發展這條底線,把安全發展融入高質量發展全過程,實現以安全保發展、以發展促安全。只有大力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樹牢安全根基、筑牢安全屏障、守牢安全防線,才能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
第三、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是護航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保障。當前,我國發展進入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并存、不確定難預料因素增多的時期,各種“黑天鵝”“灰犀牛”事件隨時可能發生。只有增強憂患意識,堅持底線思維,堅定不移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才能牢牢掌握斗爭的主動權,才能更好履行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保駕護航的歷史使命。
在新征程上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必須堅持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要更加重視法治、厲行法治,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堅持依法應對重大挑戰、抵御重大風險、克服重大阻力、解決重大矛盾”。法治作為社會治理的最優模式,必須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統籌發展和安全,在法治軌道上全力推動發展和安全深度融合,推動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一方面,要夯實法治基層基礎。圍繞基層基礎“強雙基”,統籌抓好各領域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建引領整合各方面資源力量,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相互貫通、協同發力的一體化組織體系。深化完善基層黨組織、村(居)委會為主體的領導決策議事機構,支持保障基層黨組織、自治組織等按照法律法規、章程和職責開展工作。另一方面,要強化法治評價考核。健全完善法治、安全建設考核評價制度,繼續將法治、平安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干部實績重要內容,納入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科學設置考核指標,加強考核結果運用,推動法治、平安建設責任落到實處,以考核“指揮棒”助推責任傳導,全力助推法治、平安建設工作向縱深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