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若會每天分享理財智慧,這些文字簡潔干練,沒有多余的修飾。在這個快速的時代,我們沒時間閱讀作為修飾的文章枝葉,崇若只寫刪繁就簡三秋樹的理財文字,如果有不懂可以留言問崇若。
話說,李小姐是一名財務人員。一天,李小姐發現稅法對企業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比上年世界增加10%以上(含10%)的,可以給予加扣50%的優惠規定。李小姐所在的企業正好有研究機構,共五名研究員,上年的技術開發費是200萬元,本年度為215萬元,計算出來的增長幅度為(215-200)/200*100%=7.5%。李小姐很惋惜,小于10%,便不能享受50%的抵扣優惠。
但是,如果企業年末能對科研所的五位科研人員每人發1萬元獎金,本年的技術開發費用就達到了220萬元。如此一來,企業用在技術開發上的費用就比去年增加了10%,就可以享受50%的抵扣優惠,抵扣之后,李小姐所屬的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為220萬元*50%=110萬元,少納企業所得5萬元成本,卻足足少納了36萬元的稅,凈節約31萬元。
要想合理避稅,你就用該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