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晚節不保的老人誰之過?
今天看一篇文章大概意思是,一位七十多歲的老漢數次嫖娼被公安局抓住,老漢毫無悔意,卻說老伴兒去世多年自己獨居,兒子不經常來看他,對他找老伴兒卻橫加阻攔,所以他才出來嫖娼。
老頭兒是一位退休的工程師,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后來老頭兒心臟病突發去世,錢被騙光,房子裸捐,總之一點遺產沒給兒子留下。作者的意思是說,他兒子沒有得到這份遺產應該是“咎由自取”。因為他干涉老人再婚才導致老人如此結果。
看完文章我啼笑皆非,什么鳥作者,經歷過養老嗎?懂得幾個養老問題?這樣復雜的社會問題,不是非黑即白那么簡單,就敢憑表面現象隨便下結論嗎?
由于這個故事使我聯想到了我家這些年的這些事兒,其實這些養老事兒,外人很難看清楚是非,說明白對錯?復雜程度就是家庭問題的里的“哥德巴赫猜想”?沒有經歷過的人就會說,那老人找老伴就找唄?那老人的錢自己花,兒女不應該干涉?
這么說絕對有道理,也很正確。說這話的人一般是沒攤上類似的老人。誰攤上了還這么說,我就心服口服外加佩服!你想想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找四五十歲的女人,她能愿意伺候你嗎?顯然目的性非常強,就是想要老人手中的錢財?
如今社會連自己爹都不愿意床前伺候的人還少嗎?卻甘心情愿伺候和自己爹一樣年齡的老男人?鬼才相信那是“愛情”。那就是赤裸裸地“交換”,說交換還是好聽的,還是有一定底線人的行為。其中一部分無底線的人不想伺候,就想不付出的立刻“掠奪”和“占有”然后玩消失。
退一步講,要是真心伺候老人,等老人沒了,給些財產還說得過去。問題現在別說是中老年再婚,就是年輕人初婚,沒有金錢作為基礎條件都很難正常維系的。老人的再婚姻(尤其是高齡老人)比股票風險還大,基本90%沒有善終。
作者僅從表面結果就指責兒子的不孝才是“罪魁禍首”,有失公允。老人有不妥,兒子也有問題,這種家庭糾紛我覺得水很深,問題很復雜,一般不在其中的人根本就破解不了謎底。
養老問題是一個社會大問題,不僅是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的照顧,情感上的慰藉,那么簡單易操作(但很多人還做不到位)?社會的復雜,欲望的無度,人性的貪婪等等,林林總總誰又能完全滿足誰的要求?
所以我現在對老人再婚問題、老人被騙問題可以說,是處于一頭霧水的蒙圈狀態。分不清怎么做是對、怎么做是錯?當父母提出不切合實際的要求時,是不講原則的滿足?還是理智的制止?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啊。沒有統一標準的正確答案。尤其沒到一定年齡的人,沒有親身經歷過養老的人,最好不要站在道德高度來“指點江山”。
2、我推崇的老人再婚模式
昨天我同事跟我說了一段她母親和她繼父的一段再婚故事,我覺得這個做法才是真正的老人再婚的典范值得推廣。
她父親出車禍去世,他母親自己獨居了十年后,本屯子一個老會計老伴兒去世了。經親友介紹他倆就結合了,老頭搬到老太太家。每人每月拿出一部分錢建立公共賬戶,支付日常的花銷。自己兒女給的錢,放在個人賬戶里(互不干涉),誰的房產將來誰的兒女繼承。他們已經在一起和諧地生活了快十年,雙方兒女都非常滿意。
我說:再婚成功的主要原因在你母親境界高,她是真正想找個老伴兒相互陪伴一起慢慢變老的,而不是蓄意利用“婚姻”作為道具、籌碼來達到斂財的目的的(有些人把再婚當發家致富的手段了)。
不貪財的女人才是老人幸福再婚的保障。出現糾紛都是因為女人再婚就想掌控男人的錢財及家產據為己有。這樣做就剝奪了男方兒女的繼承權,才會遭到男方兒女的強烈反對。而你的母親不但不占有男方的家產而且還把老頭兒接到你家來居住,老頭的房子仍然是老頭兒的,他家一點兒都沒吃著虧,老爹還有人照顧,所以他的兒女怎能不支持、不高興呢?
以上圖片為大外甥女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