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像瞧不起這個仗勢欺人的世界一樣,瞧不起你。
這個世界把我搞得狼狽不堪,可是我心里總有一個柔軟的地方,心疼著它的短處。所以我還是愛這個讓我失望透頂的世界的,正如,我愛你。
我們都會在某些時刻用厭倦來打發日子。
我以為有了愛我就會多愛這世界一點。
就像愛情會是生活的靈感,辣椒是瀉藥。
可書上沒有真正的人生。
打人是暴力,罵人是暴力,強迫一個不在同一水平線的人,用你的的方式去“感受”也是一種暴力。
所以我以為這個故事與人性欲望有關,卻與圓滿無關。
火車站旁,一夜大雨過后,散落一地的美麗的不知名的開的恬不知恥的大花。
我叫羅瑪,我今年22歲。
學生公寓,下午3點50分,出租車把我載到這沉寂的天井。
走過千山萬水把我載到這里。
可接下來我們要如何呢,我不覺得你會跟誰在一起。
我又想和誰在一起,又怎么都忘不了你。
有個朋友對我說,看悲劇比看喜劇更讓她開心。她說看著劇中的主角一個一個的去死,或者同心而離居,憂傷以終老,比大團圓的結局更讓她痛快淋漓。
想到迅哥有一句話:悲劇是將人生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喜劇將那無價值的撕破給人看。悲劇,才讓我們沒有淚水留下來。
就像我來到這里,有很多很多高大的像柱子的樹,環衛工人讓他們長的又不獨特,覺得一再重復。但我手里帶來一瓶紅酒penfolds bin389,希望你可以對我說聲,我們又見面了,然后共飲,我究竟懂不懂愛,直到現在我也不能確定。或者那只是一瞬間的燦爛悸動,很快就會隨時間遺忘,或者這種且痛且快的滋味會陪我終生。
不過我終究明白一件事,愛恨情仇,重要的從來都是自己的未來。
若有一日遺忘,并不代表我曾經的愛是虛偽。若銘心至死,也不代表我的愛有多執著強大。
那些愛的蕩氣回腸,那些執著牽絆不死不休,其實不是不甘心,也不是舍不得,是喜歡。
歡喜都很真實。
一念起而情生。
加繆說過:愛可以存在,或者燃燒,但二者不能并存。這是對的。水來,我在水中等你;火來,我在灰燼中等你。
每個人都以為能掌控大局,但搬起來的石頭通常砸的是自己的腳。
好了。
現在,我沒有什么秘密可以告訴你了。
1.弱水
我每一次都在問我,我愛你什么?我愛你的冷淡,你的自私,你眼中的野心,你瞧不起周圍庸庸碌碌的家伙,你聰明,你自負,你清醒——但是我最喜歡的是,每次你假裝溫和禮貌平易近人的樣子,每次你披上那張皮走進人群,我在背后看著,看到千瘡百孔,我還是喜歡。
我從來都比你勇敢,當你后來說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握你的手得比你還堅定還用力,我沒有猶豫過,也沒有懦弱過。
但終究還是沒有辦法像以前一樣愛得如此無怨無悔。在看到的那一刻,之前所有的難堪和喜愛將我心中僅有的一點點溫存徹底傾覆。
我還年輕。青春就是這樣睚眥必報。
“如果錯過了太陽時你流了淚。”泰戈爾總是說些看似溫暖實則殘酷的話。總有些人沒資格享受風花雪月轟轟烈烈,那就市儈到底。
我也會害怕錯過群星的。
最是微笑虐人心,比如你。
我說過,如果你的故事里面沒有我。那么沒有關系。我會把這個故事推翻,重新執筆,我自己寫。
我是小王子,所有,都送給我的玫瑰花。
2.情書
有時候看一些學妹寫的東西,充滿一種盛大的表達欲,像讀高中的孩子寫情書,真摯,無力。非常貌似無辜,但讓人沒有耐心。因還不能確定自己究竟想說什么,所以一說就說很多。只是說得那么多,依舊是不得要領。也就對其他人一點影響也沒有。
但我在想那也比我這個不愛動筆的人強。
一念起而情生。
一首歌。一本書。或者一個人。都是如此。
我原先喜歡過的一個男生說過,他說我相信第一次遇見的火花,若第一次沒有,那么人都是喜新厭舊的,以后就越加淡薄。新鮮感在的時候都沒能有強烈的喜歡,那么以后相處再久都會開始彼此厭倦。
她說,那都是別人的事,因喜歡其實并不容易。它是這樣挑剔。很直接深刻,也很無根底。并且在遇見的第一個五分鐘里,預感就已決定一切。有剎那的電光照耀存在。那么此后即使錯過或失落,也是應該。
小的時候幫別人寫過很多情書,卻沒有給自己寫過。沒有邏輯的,絮絮叨叨的他們反而認為寫的很好。賣弄文采風騷的,大都讀起來生硬。那個時候對他們說,我長大后開個情書攤,你們一定要照顧生意。一定。
3.以為擁抱會很漫長
傍晚,從食堂回來的時候遇到了羅瑪,向她微微點了下頭,算做打招呼。旁邊的朋友笑魏源,喲,你這一路碰到的前女友可不少啊。
魏源一直記得數年前兩人鬧分手的情形,那會兒才二十出頭,二十出頭的年輕男人總是為自己考慮得更多,又沖動又莽撞,總覺得這世上多少事得等著自己做啊,愛情是什么,想起來的時候很重要,可有時候又什么也不是,不能當飯吃不能當水喝更加不是空氣,總之,它也許只是某年某月里的一部分。
羅瑪和他提分手的事也不是一回兩回,只是到了最后一次,他開始認真了,或者說是倦了,分就分吧,那么多事不想再把精力浪費在這上頭,后來過了幾天,羅瑪又來找他,一如往常。以往兩人吵架,多數是他去找她,只有少數幾次,沒見著他去她才率先示弱,然后兩人又和好如初,周而復始。
只是這一次,他什么也不想說了。
羅瑪含淚看著他:“你就一直等著這天是吧,你就一直想和我分手呢,你不說,就是等著我開口。”
他仍是沒說話,他不知道還能說什么。
女孩兒最后言語哽咽:“我愛你,永遠比你愛我要多。”
每每想起這話,多少年后,他仍是覺著內疚。
年輕的時候,總是缺少把握幸福和改變困境的能力。許多事情要操心,他不想再把精力耗在這上頭。
果然她拉開房門頭也不回的走了。捕捉到她在門外消失的背影,而后是高跟鞋踩在廊上木地板的鏗鏘有力的聲響,聲聲漸遠。直到再也聽不著,他這才翻身下床,跑到陽臺上瞄了眼,在樓底的路燈下看見她,一抹窈窕身影在燈下越拖越長,越來越淡。
魏源伸手撓了撓頭發,想了會兒,洗了個澡,又繼續回去睡了。
4.你是我的盛夏
正是春末夏初的時節,和風香暖,晴光熙微。午后的陽光照進來,疏影零落,暖洋洋的像喝了一杯溫溫的茶。昨天晚上才下過一場大雨,許多地方都還是濕的,陽臺上的月月紅開的嬌艷,香幽醉人,一開窗就聞得到。
我坐在窗邊,做物理作業,枯燥的轉筆,面前放著一臺電腦,想玩又害怕被發現,只能趁人不在的時候放首歌聽。
表哥和舅舅都是極其嚴厲的,明年就要升高中了,所以媽媽就趁星期天把我送過來,叫表哥給我補補課。
那是我第一次遇到她,我15歲,她20歲。
舅舅家開了一間小診所,她跟她妹妹打架,她沒打贏。說起來真的很好笑。
我站在樓梯上看到一個身著淺藍衣裙女生,貌若錦花,皺著鼻子,弄的滿身是小傷口,手指一直在流血,滴在裙子上像娉娉婷婷的梅花。
我走過去,拿了紙巾擦她手上的血,她抬起頭來看著我。
舅舅在跟她消毒,下手很重,大慨舅舅很不喜歡這種惹事生非的女生吧,語氣也不是很好。
5.猶抱琵琶半遮面
我們坐在4樓,也就是頂樓的臺階上,其他的朋友都在樓下的kTV唱歌,那歌里唱著,從未聽你的拇指撩動花瓣的聲音,從未真正放手所以以為擁抱會很漫長。我逃了出來,遇到靠在欄桿上吹風的他,他抬起頭來問我:為什么會和A分手。你知道他很好的。單刀直入。
我知道我只要參加這種聚會就要回答這個問題。
我沒有找其他理由,回答說,因為不喜歡。
他又問,那為什么要在一起。
我沉默。
我一直以為我可以的。
A是這世上我最不想傷害的人,我以為我可以跟他牽手走到最后,因為他是我在這個世界上我能抓住的溫暖。
我從來沒有用這樣的形容詞形容過自己,我沉默了一會兒自我嘲笑的對他說,在這件事情上我就是個人渣,是我對不起他。
我妄圖用外力來拯救自己的無力,把其他人拉進這個泥潭,真是愚蠢且不負責任。
臺階很陳舊,腐朽的每個階沿都有斑駁的洞,踩在上面叮叮咚咚像要掉下去似的。坐下去的時候放了幾張餐巾紙,其實褲子已經很臟了。旁邊還有一個很大的垃圾桶。現在連味道都不介意了。
他說,沒關系的,可惜你自己都不開心。
他喝了很多的酒,我在他的笑容和眼神里,發現微微皺起的粗糙,非常的真誠,這種真誠的秉質因為稀少所以很好辨認。我知道我只要扮演好聽眾就好。
我們在臟兮兮的臺階上談論今晚的酒,政治,朋友,家庭,暗戀,還有他已經溢滿的矛盾和壓抑,當一個人聊愛情的時候聊到家庭,通過經驗告訴我們通常都會是不開心的。每個人的生命都是由兩種不同方向的矛盾,重重的力量支配的。掙扎是來自于你現在跟隨不了向上的力量,說的更明白一點就是,還沒有能力去負擔你想要負擔的責任。
聚會的時候我發現大多數的男同學都學會了抽煙喝酒,且毫無忌憚,還有說一點帶葷的笑話。我坐在其中乖乖的吃肉,也知道吃完絕對會拉肚子,等他們停下來不講的的時候就跟每個人寒暄兩句,沒有不習慣,只是不喜歡。
他說:相愛。皮膚因此被灼傷散發出熱量及芬芳的氣味,翻來覆去。感染你。因別人有的,自己沒有,自己若起初都沒有,那么就始終不會有,這恐怕就是天分。
6.失落
羅瑪以為在魏源那里高聲譴責,狼狽到不可收拾仍然帶有一份驕傲,痛痛快快地質問一聲。
因為是魏源對不起她。
其實她最應該做的則是干干脆脆吸取教訓躬身退出。
18歲。她把最好的年華全部都鋪展在魏源生命里,所有的細枝末節中,可是道別的時候,她都不敢都抬起頭好好看過他一眼。
羅瑪害怕只有她一個人記得那么深,忘不掉。
從始至終,魏源欠她的不是一句對不起,而是一份心有靈犀。
風流不羈,很長時間內,這是魏源留給羅瑪的印象,對不公事物敢于說真話,張揚,有時候很喜歡鉆牛角尖。
但羅瑪一直對這類男生一直敬謝不敏,大慨是魏源跟她聊天說話的語氣,他的語氣讓人感覺很舒服,但羅瑪在想他肯定是跟每個人都這么說話,也包括每個女生。
羅瑪當時就在想,他的女朋友跟他肯定不長久,因為他讓她不特別。但羅瑪不一樣,她一直都很自信的。
羅瑪曾花了很長的時間“寫了一封情書”給他,可這個網織的太大了,她也有些不確定了。
在此之前,羅瑪以為青春可以停駐在那里,他安然的前進,她愉悅的追趕。
羅瑪從來沒有告訴過別人她喜歡魏源,可這件事情卻誰都知道。所以他們總在面前講魏源。
羅瑪小心的收集著關于他的一切,甚至在了解他的一些小細節上,她比他本人還有信心。
羅瑪現在都記得高一的時候,下著小雪他站在橘黃色路燈下等她,她小時讀過的兩句文章驀然撞入心頭,仿佛兮若輕云之蔽月,飄搖兮若流風之回雪。
羅瑪在感情上理智也克制,是屬于那種即使自己再難受,也不肆意妄為的人。
但毫無預兆地,她就是能體會到那種感覺,那種對著某個明知道不應該的人,生出一種無法克制的鋪天蓋地沖動,汩滾而來,而魏源的眼神都變了。
那天月光真好,他在她身邊說今晚溫柔的月光,說他如何愛她。
而羅瑪記得更清楚的,并不是魏源,不是定情,不是親吻,不是那天晚上說過的每一句話,不是樓上偶爾傳來的聲音。
而是那咻忽間消失的,不知所蹤的失落,下落不明的疼痛。
所以羅瑪不愿意,羅瑪愛他的溫柔,卻更不喜歡他的溫柔。因為他的溫柔帶了別人的屬性。
羅瑪想到了自己的日記,花了很多年去寫,所有的驕傲在小細節里體現的淋漓盡致,無論如何,她的日記里從始至終只有一個人的名字,有時候是絮絮叨叨的情緒,有時候是飽滿金黃的場景,有時候是清冷孤獨的聲音。至于他身邊的人,她身邊的人一句也沒提。
可魏源連他自己想要什么都不知道。而羅瑪向來很有自知之明,像她這樣的女生沒有與生俱來明媚,除了滿腔的愛和孤勇,其他的什么都沒有。
可這些,驚艷不了的魏源的歲月,更溫柔不了他的時光,可她還是想試一試,想在他身邊呆久了,他肯定會記得羅瑪這個人的。
可記得又有什么用,也只不過是那么多里面的其中一個。即使這樣羅瑪也在找自我平衡的點。
所以羅瑪特別喜歡跟魏源擁抱。每次都那么用力。因為每一次擁抱過后,好像以往那些信誓旦旦的決定又崩塌了,好像一直以來用言語無法消弭的隔閡與防衛,懷疑和搖擺,都可以用這種最原始簡單的動作,以最自然的方式彌和。
彼此身體里那些不好的東西,會被皮膚傳達的溫暖一點點蒸干,再度變得澄澈透明。甚至情欲都可以變得干凈平和,像一條河流,他說不出來的東西,終會流向她。
這就是了解,就好像羅瑪總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想到魏源,沒人逼迫強壓下去的心緒像頭餓極了的猛虎,在不知如何是好的時刻瘋狂反撲。所謂感情是世間最可怕的妖魔,你以為已經徹底將它殺死,其實只是短暫蟄伏。
所以最失落的是你在他身上沒有安全感卻找到了歸屬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