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是個節,節趕節的還真有點緊湊。要說昨天內個節不是我的,今天這個“劫”怎么地也得歸我了吧?
三幺五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目的在于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在這個舉世歡慶的日子里,我被高德地圖擺了一道。此時此刻,我受傷后弱小的心靈只想弱弱地問一個問題:使用免費的商品(服務)時,消費者權益能否得到保護?
講故事之前咱們先鋪墊鋪墊,就像吃西餐,得有個前菜。
like微信、支付寶、高德地圖、百度云、優酷視頻等等這樣的產品(服務),都是免費讓消費者使用的。這些apps作為移動終端的工具,極大限度(限度加著重號兒)地為消費者提供了方便之門。
比如,使用微信可以支付、可以叫車、叫外賣、可以買火車票、飛機票、電影票、彩票,可以繳費,還可以理財……微信已經悄然成為我們生活的必需品,變得無處不在。
再如,使用百度云可以保存我們的文件、圖片、電影、電視劇等等的個人資料而不必占用我們電腦的空間,只要不注銷賬號,就能永久(目前)保存。
又如,使用優酷視頻可以收看電影、電視劇、綜藝節目,大(bu)部(hao)分(kan)的都是不用收錢的。
相信每個自詡現代人的手機黨,導航apps是必裝的,什么百度地圖、凱立德導航、高德地圖諸如此類舉不勝舉,可以讓我們在不熟悉的地區無甚差錯地找到要去的目的地。
今天,我就使用了這個工具,讓它帶我裝×帶我飛。
高德地圖告訴我,我要去的地方距離我有6.5公里,不通地鐵,坐公交車得走一大截子路。我琢磨著6.5公里這么近我跑步都跑到了,反正摩拜單車免費,我就選了騎行,一看,26分鐘就能到達目的地。于是我興高采烈地出門兒,找了個自行車哼哧哼哧就去了。
這一路把我累的,出了一身汗不說發型也被風吹亂了,我可是抹了發蠟的。
一開始吧,走的路都挺好挺寬敞的,頭兩公里非常瀟灑。雖然頭發亂了,像個風一樣的“男子”,我也顯示了真我的“瘋”采穿梭在滬莊干線上。
后來,一個右轉,畫風突變:馬路驟然變窄、路段立時崎嶇、往來車輛揚起陣陣灰塵、農民工叔叔們辛勤地為大上海修橋鋪路。我抬頭一看,左邊半空中赫然出現一座橋,寫著“閔浦大橋”。
當時我就感覺不好了,我的小預感在潛意識里跟我溝通:“別是把你往溝里帶吧?”可我趕時間啊,沒工夫多想,就加快了速度。
又騎了兩公里,眼前的景致再一次改變:變得更加荒涼不說,還特么沒路了,在我的正前方,出現了“上海輪渡”四個字,隨之而來的,是昨天剛見過的老阿姨——黃浦江黃阿姨。
我停下自行車,想搞清楚高兄這葫蘆里到底賣的是什么藥?我撥弄著手機查看高兄的線路設置,原來他真的要我橫越黃浦江。好想翻白眼。高兄,我選的是騎行去往目的地,請問騎自行車怎么穿越黃浦江?你是要我飛嗎?還是要摩拜單車飛?
氣得我把摩拜單車仍在了渡口,忿忿地上了一輛公交車。
回到家之后,我想了一下兒,這算不算消費者權益受到了侵害?如果算,我申訴的應該是誰?造成我沒有到達目的地、浪費了我寶貴的時間、耽誤了我人生大事的究竟是誰?是誰該對這件事情負全責?
如果這件事真的要有誰出來負責,那會是誰呢?高德地圖沒有讓我付錢,人家免費給我使用。我沒有下載地圖到手機,手機通過聯網獲取地圖資料,網絡運營商是上海聯通,這個是付費才能使用的。難道我要讓聯通給我負責不成?這里面會不會存在連帶責任呢?真是傻傻搞不清楚,當個普通老百姓也不容易。
我的故事講完啦!今天的主菜真難吃!
這個“315”,我在上海,被高德擺了一道,在節也難逃。祝大家節日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