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久了,也許我們都忘了如何去愛。
——寫在前面的話
在我看來,《一個人的朝圣》這本小說應該是一部關于愛與救贖的故事。一位六十多歲的老人,87天,627英里,從最西南到最東北,徒步穿越了整個英格蘭。
故事是從一封信開始的。退休后的哈羅德有一天收到了奎尼的信,在信中得知奎尼身患癌癥不久即將告別人世。哈羅德想起了幾十年沒有見面的奎尼,決定寫一封信安慰她,卻在走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后,他開始選擇步行去貝里克郡看望奎尼。
沒有充足的準備,沒有帶手機,沒有帶很多的錢,沒有一雙適合長距離行走的運動鞋,甚至都沒有提前和妻子莫琳打好招呼,他就這樣出發了。他僅有的是帶著給奎尼的信和相信她一定會等著他的信念。
從金斯布里奇村到貝里克郡,這一路,哈羅德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有人請他喝咖啡,有人給他指南針,有人認為他是一個朝圣者給予他睡的地方,有人覺得他簡直瘋了,這是一件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事。他耐心傾聽每一個遇到的人那些無法訴說的痛楚,他也坦白自己內心封閉的記憶。他付出著,也被路人慷慨的幫助著。
這一條路,他走的異常艱辛。身體的不適和自然條件的惡劣不時的在告訴他要放棄,但一路的天空,野花、溪流等等又在支持他繼續走下去。因為當他開始走的時候,內心被埋藏幾十年的秘密打開了,一點一點的在腦海中蔓延開來。他想起了自己小時候經常打他的父親,想起了哭泣的母親,想起了和妻子莫琳剛剛步入愛河的快樂,想起了曾經他也特別想要好好和兒子戴維相處的時光。他想起了很多很多被忽略的細節,而現在的他只是一個退休老人,每天只能除除草,獨自睡著一個大的臥室,而莫琳早就不怎么和他好好說話了。
他一路都在想著,是怎么就把這些美好丟失了。
或許人只有在舍下外在的舒適時才會真正聽到內心的聲音。當哈羅德開始選擇上路時他的愧疚、熱情、思念才一點點展現出來,而這才是真實的他。也是這條路上,他終于開始勇敢面對自己,他想起當年由于痛失兒子戴維而喝醉把老板的辦公室砸了卻讓奎尼替他背了黑鍋,以至于之后很多年他都不敢面對這曾經的朋友。妻子莫琳埋怨他沒有做好一個父親,在他退休時他工作了四十多年的工廠連一場歡送會都沒有。活了六十多年,似乎什么都沒有,只有孤獨和日復一日重復的生活。
在很多個夜晚里,哈羅德都睡在可以看到的空地上,例如倉庫、野外的草地等等,在拋開一切束縛的東西后,他終于明白:沒有愛的生活不是生活。在過去的幾十年里,他一直選擇默默接受命運的安排,從未想過改變,他已經忘了要如何愛他的妻子,愛他的兒子,愛他的朋友,愛他們的生活。他的內心是痛苦的,他終于承認了這一點。
在故事的最后,奎尼還是去世了,但是哈羅德真正的醒了。他完成了對朋友的承諾,在臨終前和奎尼好好告別。哈羅德和莫琳重新牽起了對方的手,在笑聲中走進了彼此。
小時候盼望著長大,以為長大了就有無限的可能,可是沒有人告訴我們長大后的世界卻是規矩的很。逐漸麻木的心和渾渾噩噩重復的一天又一天,早就忘了該如何去愛。諷刺的是,這項能力在小時候我們卻擁有很多,只不過在長大的過程中不知不覺就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