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個人事項的填報能看出點什么?
大約從2014年開始,領導干部要填報個人事項。剛開始,大家普遍對這一新要求重視不夠,以致于出現因疏忽導致“悔斷腸”的現象。
就在我單位就出現兩例:一則是一位同事臨近退休時,組織關心為其解決一個副處待遇,但因其名下有一套房子(已賣掉但未過戶)未在個人事項中如實填報,被組織部門發現,結果副處待遇拿掉了。
還有一位是我單位的局領導,省里專門給了一個政策:正處任職滿15年,且年齡滿57歲,可以解決副廳待遇。我們大家都為其感到高興,在民主推薦時,他獲得高票。結果在核查其個人事項時,他愛人多年前買的一個基金,忘記填報,其提拔副廳級一事只好被擱淺下來。
因為一時疏忽,導致錯失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多年的努力泡了湯,對當事人的打擊有多大,我也有切身的感受。2016年,愛人在單位很不容易爭取到了一個提拔副處的機會,所有程序基本上都走完了,已進入個人事項核查階段。后來我想起來買了一個基金忘記告訴愛人,她在個人事項中未填報。愛人聽到這個消息當時就有點崩潰了,我也后悔不迭。所幸,基金數額不大(3000多元),組織部門核查時,可以忽略不計。不然的話,愛人會責怪我一輩子。
填報人個事項并不復雜,一旦出錯,卻關系重大,但為什么總會有人犯錯?我們身上還缺少點什么,需要補補課?
第一,我們缺乏只字不差閱讀的能力。盡管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但我們在閱讀填寫個人報告事項說明時,總會忽略一些關鍵點。
第二,我們過于自以為是,憑著自己的想像或以往的看法來行事。須知,事物是不斷發展變化的,新情況、新要求不斷出現,需要我們靜下心來弄清楚每一個細節。不明白的地方,多問,做到心中有數。
第三,我們缺乏嚴謹細致的作風。要樹立這樣一個理念: 做任何事情要經得起歷史的檢驗。有一次,我看到老邱填寫女兒更換工作的說明遞交給上級組織。按理,次年年初時填寫個人事項時寫清楚即可。他說,及時跟組織說清楚總沒錯。還有一位老領導談到,他幾十年前裝修的票據現在還保留完整,以備萬一,要能說得清楚。
有人說,當領導成了一個高風險行業。其實,人生就如一次海上遠行,小心才能馳得萬里船。人生總會有無數個意外,盡管防不勝防,只要及時啟用元認知能力,我們總是有辦法把意外發生的概率給降下來。管控好自己的預期,讓預期及時變現,不要讓希望變成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