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朋友聊天,我們討論超過24小時不報備,不聯系的男女情侶該不該分手?
這種情況當然是除去了特殊情況,例如出差飛機異地報備過的情況,而是毫無報備,也沒有提前預知的情況下,24小時不聯系。
我感覺我是贊成的,因為24小時是一個女生能夠承受的極限吧?即使你在封閉培訓,你也有下課的時候,睡覺的時候,上廁所的時候,無論怎樣的封閉培訓,有特殊情況,24小時之內你都可以有時間用手機的,除非你在國秘局,除非你在徹夜改卷子,但這種就屬于報備過的情況吧。
我個人覺得超過24小時不聯系的情侶可以分手,大家覺得呢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