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賬單如期而至,比大姨媽還準時。
3月19日至4月18日賬單期間,我一共花了3277.12元,加上車貸2066.67元,下月初要還五千多塊,比我工資還高,傷心,老公一個月的工資僅夠還款。
既然花了三千多塊,總得計算一下花哪兒了?我必須理一理賬單,以便在以后定項節約。
買東西挺多的,我也是管不住手,一到這個時間,就想買衣服煥新,面對花花綠綠的衣服,難抵誘惑。
首先,老公的3雙皮鞋,花掉了:557+239+268=1064元。罪魁禍首找到了,買鞋這一項支出占了還款總金額的三分之一。
其次,還是老公買的物品:3件夏天短袖,花掉了142.3元,運動褲:64.58元,運動鞋:109元,共計:315.88元。
再就是,孩子支出。買衣服鞋子,花掉531.71元。去商場玩海洋球,充值300元。共計:831.71。
最后就是出行交通費,大頭支出是火車票,一次162元,老公往返分別花了108元,共378元。零散的每天上班公交車,3.2元,每月加起來也有一百左右。
錢嘛,總是要花的,生活支出必不可少,只要活著,睜眼就得花錢,希望以后少買點,花錢分散到各個月,這樣就不會如此肉疼。
跟老公匯報支出情況,他是會安慰人的:發了工資還你。
我露出一點鄙夷:你那點工資還完房貸跟車貸,還剩幾個錢,還得起嗎?就說還!
什么時候,工資漲上去就好咯!
咳~大白天我在說什么夢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