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齡前的兒童不是父母的,是屬于上帝的。所以,在這個年齡段,上帝只給了孩子一種神圣的權利,即瘋狂地玩耍。其實,玩耍就是一種先天的“學習”方式。在玩耍中,讓孩子充分地去感受活生生的世界,體察鮮靈靈的生活。當無序的感性認識堆積到了溢滿的程度,它自然地就會思維意識化、文化符號化,知識、情感、邏揖、智商等,也會自覺地水到渠成。
缺少“玩耍”的抽象認識是沒有根底的,也是毫無生趣的。請家長不要強勢剝奪孩子的最愛和孩子的先天權利。入學了,家長可以將孩子從上帝手上接回來,那時的孩子,已經很“成熟”了。
(劉萬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