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上火車,那是長達六小時的路程。列車穿梭在黑夜,如同穿梭過人生無數個晝夜,倏然而逝。那時的我,十三歲。
那是極短的路程啊,恍恍惚惚一個夢,就到了。那是極長的路程啊,過往的一切兜兜轉轉,卻再難回到從前。
在外讀書的日子,一晃而過。笑過哭過,不去考慮什么是鄉愁,亦不曾想家,從此一別兩寬,仿佛淪落天涯也無關悲喜。
我喜愛自己的家鄉,如同喜愛一件珍藏的物件,我也把這份喜愛視若珍寶。我不曾想過這份情是否深刻沉郁,因而我只能稱之為喜愛。但我時常能察覺到它在我生活中留下的蛛絲馬跡。就像一種氣息,彌漫在周身,天長日久,形成一種氣質,融入骨髓,濃的再也化不開。
我確乎是喜愛故鄉的。午夜夢回,庭院深深,古槐搖曳,舊時月光照進現實,風里是熟悉的味道,依稀辨得,米酒飄香,醉人醉心。外婆又笑了,瞇縫了眼,盈盈的看著我,額頭上嵌起迷人的皺紋,用有著粗礪老繭的大手,摩娑泛黃生銹的時光。
很多時候我愿意將自己定義為一個流浪的人,故鄉在我心中才有了不一樣的重量。總習慣于在周遭生活中尋找一些什么,并不執著,只是為著一些熟悉的氣息,與故鄉經歷相似的氣息,這樣的尋找常常會帶來我所要的安逸。而我知道,我所尋找的故鄉并非我長期匍匐的地方,不僅僅是心靈,更是精神的故鄉。給予我們安寧靈感,我們可能會終老于此,亦會離開。
毛姆在《月亮與六便士》中也談到這種心靈故鄉的意義。有這樣的人,出生的地方于他們,只是過客。他們落落寡合,在唯一熟悉的環境里也始終孑然獨處。于是他們選擇出走,精神上的,身體上的。百轉千回,偶遇一處,神秘的感覺到這正是他們的棲所,這些景物從未寓目,卻好像從小熟惗的故土,在這里,終于找到了寧靜。
我所懷念的故鄉是當時的故鄉,并非今日之故鄉。故鄉離我極近,不過六小時的車程,不過午夜一場回夢;故鄉離我極遠,山高水長,心靈總找不到落腳點。
那是最近的距離,那也是最遠的距離,鴻雁聲斷,難慰離析。亂世濁淖,該何處安放,無家可歸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