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樊登讀書
01
與不成熟的父母相處會有哪些感受。我簡單地列舉一下,大家不需要對號入座,因為你的父母未必一定是不成熟的父母,但是很有可能他們會有不成熟的一面,我們可以看一看。
第一,在他們身邊時,你仍然會感到非常孤獨。你雖然和跟父母在一起,但你覺得很孤獨。
第二,與他們的互動是單方面的、令人沮喪的。你想跟他們溝通,想跟他們傾訴一些東西,但是他們沒有反應。
第三,你覺得經常受人脅迫、陷入困境。列夫·托爾斯泰講過一句話:“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边@個話其實有一定的道理。為什么呢?我看過一個研究,說如果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那么相似之處在哪兒呢?就是幸福的家庭中沒有一個強迫性的人。任何一個不幸的家庭,只要有一個強迫性人格的人——就是他非得要求別人一定要按照他的想法做事,你不回來上班我就跟你拼了,你不跟他結婚我就跟你拼了——有這種狀態的父母存在,孩子一定會覺得受人脅迫、陷入困境。沒辦法,因為他一定要強迫你聽他的話。
第四,他們把自己放在第一位,把你放在第二位。這個感受是什么呢?比如說你的學習成績不好,你的父母首先擔心的不是你的學習成績不好,而是“你讓我多丟臉,你讓我抬不起頭來,你知道他們是怎么說我的”。這就是我們說“父母經常把自己放在第一位”,他管教你、對你嚴格要求的主要原因是怕你給他丟臉。
第五,他們不愿與你親近,不肯對你敞開心扉。你永遠不知道,父母曾經經歷過什么,他的人生發生過什么事。
第六,他們通過情緒感染來與人溝通。比如說有一天你回到家,突然發現家里氣氛不對,你跟你媽說話,她不理你,你也不知道為什么。你還湊過去問:“媽,到底怎么了?”她就是不說話,為什么呢?她需要讓你猜她到底為什么不高興。
02
最后,這本書列了一個“成年子女的基本權利清單”,這特有意思。你作為一個長大了的孩子,你有哪些基本權利呢?
第一個,叫設置邊界的權利。你可以設置自己的邊界。
第二個,不受情感脅迫的權利。你可以向我提要求,但你不能威脅我,你威脅我我可以不聽。
第三,情緒自主和精神自由的權利。就是我的情緒是自主的,我的精神是自由的,我想想什么樣的問題你不能控制我,你不能夠告訴我說這樣想都是邪惡的。
第四個,選擇關系的權利。你可以選擇關系,你愿意跟誰生活,不愿意跟誰生活,這是你的權利。
第五個,清晰溝通的權利。把話說清楚、說明白。
第六個,自主做出最佳選擇的權利。
第七個,堅持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當然,請注意這不意味著你就不能改變。我們說你有這個權利,別人應該尊重,你也可以堅持。但我要提醒大家的是,你也可以改變,你也同樣具備過另外一種生活的可能性。
第八個,平等與受尊重的權利。
第九個,優先考慮自身健康與幸福的權利。
第十個,關愛與保護自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