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文。
消磨掉時間很容易,難的是過后不會后悔。
想想這倆天自己如此安逸,平靜。很難再從身體里抽出那個叫夢想的東西。我想冷漠地對那個東西說:“我現在不想見你”。
我喜歡看上一輩,或是上上一輩作家寫的書。寫的中國故事,或者是他們自己的故事。
有時候他們像個野人,放肆的行走在時間的長河里。又或許我看到的只是一個人的影子。
解除苦難的辦法也許是在這個世界里消失,變成一個野人。
我可能不愿意承認讓生命有存在感的辦法,就只是尋找到一個自己愛的人,或是依戀的人。這暴露了自己沒思想。
可能是社會進步得太快,我或者是我們一下子接受不了高階人類的生活。脆弱的靈魂載不動這身盔甲。
打成了年,就總覺得自己不是自己了。或者說很難在這個世界里看到自己。
世界仍然是一條河,我在河里看不見自己的倒影大概是踏馬的人太多,太擠。鬼知道重疊在一起的那東西是什么。
我看明白了,未來的日子里仍然需要雞血。
《大護法》里的太子說:“大家都是出了窯的磚定了型的。”木劍想殺人,仍需澆雞血啊!
我這個挺隱喻的,你懂ma……大作家的有些書總是寫的很隱喻,讓我看不懂。可是我估計大作家不擔心這個事兒,我就不行,我總是挺擔心這個事兒。并不是因為害怕沒人看,沒人讀。跟這個沒關系。是因為我的表達欲始終都未滿足。
就像熱戀的情侶吵架那樣,總擔心對方不明白自己的心思。可直白的語言永遠都不能說明白。
內心的回路是復雜的,所以他們書里的語言也是復雜的。雖然被解讀出來時只是講了一個尋常的故事。故事解讀的沒錯,可是感情的回路走的不一定對。
不然,要作家何用。
有一些情況是這樣,還有一些沒有固定意義類型的。別人覺得是什么樣,就是什么樣。
我可能喜歡前者。
很多事不能見人,不能講出來。雖然讀者向來喜歡看故事,最好是舉個例子,來映襯作者講的道理。
可是赤裸裸的東西怎么能講出來,修飾的話就違背了思考的目的。所以學會寫小說,是人生暫定的下一目標。
我覺得一些人出的一些書,如果他們真的算上是一位作家,或是文學家的話。過了幾年之后他們應該害羞到想焚掉自己當年寫的東西……
問題不在于當年寫過什么,問題在于后來的你怎么看待它。這大概是作家和高仿的區別。
我為作家定了性,我大概做錯了。出書是一種自由,讀書也是一種自由。太嚴肅就會失掉樂趣。可我嫉妒一些出書的人,他們不能讓我佩服。
這種嫉妒產生在我發現有人讀著我討厭的那類書時,并且大呼“好書,好看”!而且普遍發生在某個作家全國到處舉辦簽售會之后。
簽售會有著演唱會一樣的作用。你不一定知道這個人,也不一定喜歡他的歌。集體活動本身就挺吸引人的。
我也一樣,只是我相對理智。
有些話,需要合適的時候講。就是在這樣的一天:
“久別重逢非昨日”
“千言萬語”
“不忍談”
想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