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巡城御史鬼難纏》里有個外籍官員上了個折子,說京城炒肝,既不是炒的,也沒有多少肝,多為豬腸,有欺詐之嫌,應更名為“煮雜碎”,被罵沒事找事,其實炒肝的前身,確實為“白煮雜碎”。另外老北京話里,炒即有熬煮的意思,譬如炒紅果。不少外地朋友第一次吃炒肝,看到一碗醬色糊糊端上來,大都會懵,以為上錯菜了:“炒肝不是用炒的嗎?”已成一個老梗。
炒肝是豬腸及豬肝加醬料香料文火燉煮,加淀粉勾濃芡出鍋,狀如肉粥的一樣東西,一般作為早餐,如今全天都有供應。我家對門就有個賣炒肝的早點攤子,只是借了一小飯館的店面,上午九、十點鐘便要收攤,然而口碑頗不錯,甚至有不少人坐很久的公車,只為吃個炒肝,說這里味兒正。
何為味兒正,不好說,畢竟眾口難調,鼓樓的姚記聲名鵲起,但食客口碑褒貶不一,某豐包子鋪全國文明,我卻覺得他家的炒肝真不好吃,味兒正不過是對了某人的胃口,非要搞個統一標準,非打起來不可。
不過吃炒肝還是有固定的路數,原本講究一定得配肉餡的小籠包子,就如豆汁兒一定得配焦圈兒,涮羊肉一定有綠豆雜面條一樣,不過現在人們也并不恪守,炒肝配剛炸出來的油條吃也很不錯,大抵因炒肝里加了大量蒜蓉,生蒜與油條同吃味道驚艷,此一高中同學分享給我的一個秘方,可同金圣嘆“花生米與豆干同嚼,大有燒鴨之滋味(亦有說火腿、核桃)”相媲美。
炒肝另一個“規矩”是不用勺子,一說因為用勺子在炒肝里攪和會“澥”,其實也是因為早年間的炒肝店大都狹小,食客只能站立而食,一手端碗,一手拿包子,只有沿著碗邊喝,滾熱的炒肝吸入口中,直燙得上牙床發白,卻舒爽無比,不親自嘗試不能理解這種快感,于是乎無奈的習慣也就變成了所謂講究。炒肝必須要燙,一旦變得溫熱,則顯腥氣,吃著也沒了意思。
我第一次吃炒肝,還很小,只知道撈碗里的腸和肝吃,吃到一半便被我攪和稀了,那碗炒肝我沒吃完。看到別人都用肉包子蘸著炒肝的芡汁,吃的讓人眼饞,滿肚子都是后悔與委屈,印象非常之深刻。至此以后,我吃炒肝絕少下勺子筷子。
有人以炒肝里肝多為好,有人則直接告訴店家只要腸,一般都可以被滿足。東四有家鹵煮店,早上賣酥脆到掉渣的炸油餅,賣豬肉大蔥包子,賣燴腸——就是不加肝的炒肝,他家的腸用的是鹵熟的半成品,用紅曲染得紅紅的,也算特色,后來那家店拆了。
炒肝作為早點,很多地方的人不能理解,覺得早上吃這個口味太重,即使一向以早點豐富多樣而自豪的天津人,見北京人早上吃炒肝,也難免皺眉。其實就好像蘭州早餐吃牛肉面一樣,都是習慣問題,并無奇怪。
曾經見一對老夫婦,兩個人要了一小碗炒肝,邊吃邊小聲念叨:“吃了沒事吧?”
“咱們多少天才吃這一點,沒事,沒事。”
“肝啊、腸啊吃多了不好……”
“幾口的事兒,沒事,吃吧,吃吧。”
對著一碗炒肝,老兩口大有拼死吃河豚的意味!也是可愛。
天天吃炒肝會膩,但幾天不吃,則會饞,炒肝是很神奇的食物。工作關系經常出差,短則一月,長能半年,每次歸來,趕上大清早,拖著行李,看到熟悉的,白氣裊裊的早點鋪,來一碗燙嘴的炒肝,三兩肉包子,飽食一頓,才真實的感覺到,我又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