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體論【核心】(core)
本體的真像就是基督。這是顛撲不破的真理。
對于基督徒而言,這一點也是相當清晰的: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
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
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
他必指引你的路。”
(箴言 3:5-6 和合本)
這是我們思想與行動的根本指南。
2.認識論【關系】(relationship)
在對于“關系”的分析,比較,分辨,聯系中進行系統深刻思考。
思維的本質是關系呈現。也就是認識“為什么”(why)與“是什么”(what)
科學僅僅是對于復雜關系的簡單抽象的假設(if)模型,它呈現的是冰山一角,但不是整個冰山。所以科學永遠是不完善的,是要去質疑與批判的,在這種“說不”(say no)過程中不斷深化與發展認識。它所倚賴的主要手段是邏輯與實驗。
呈現整個冰山,是藝術、哲學與神學的范疇。但僅僅是呈現而已,不是原創。惟一的原創者是上帝。
認識只能逼近本體,但不可能成為本體自身。
我們只能效法基督,但永遠不能成為基督。
對于基督徒而言,對于“關系”的認識也是相當清晰的: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潔的國度,是屬 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彼得前書 2:9 和合本)
3.實踐論【經驗】(experience)
人類的整個歷史就是經驗的積累,可稱之為“集體經驗”,而個人的經驗構成了“人生”與“命運”。
這種經驗由“目標”驅動,并通過“方案”去行動與實施,直至“自我實現”。它是環境與人之間交互糾纏的最終產物。
目標的確定,來自于“價值觀”(什么值得做)。“價值觀”的背后是由本體論與認識論的結果支配。
方案的確定,來自于對環境與人的調研結果的策略性規劃及既定目標的倒逼。大至治國與工程建設,小至治家與就業,都是來自于這種方案策劃、計算與設計。
對于基督徒而言,這種人生經驗非常清晰:
“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后,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里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腓立比書 3:13-14 和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