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長篇小說的“類型”或者“領域”這個詞,已經在我的腦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為老師的授課當中有,我開始專注的書中有,甚至也到了自己需要確定這個的時候了。
其實,當我的內心想要邁出寫長篇小說那一步的時候,這個答案其實就已經有了,那就是:通俗小說。
理由一:通俗小說通俗易懂
通俗小說的特點就是通俗易懂,不僅讀者群廣泛,而且更具娛樂性和可以打發人們無聊的時光。另外,我覺得通俗小說特別適合構建那些離奇曲折與引人入勝的情節,特別容易有故事性。
有關寫作的難度,在我的認知里面,其等級由難而易排序應該如下:首先是“文學性”或者“文學價值”,其次是“技巧”或者“手法”,再次是“情節”或者“劇情”。
最近,剛讀完《靜靜的頓河》這本一百多萬字的大部頭。它雖然是一部史詩級的作品,拋開戰爭其實就是愛情,劇情不復雜,厲害的是作者所寫的文字的那種張力,對人性的探討,和藝術的生命力。
所以,我寫小說,首先注重的就是劇情,因為相比較于我而言它最容易, 其次是手法,最后才是文學性。
我認為,劇情在長篇小說尤其是通俗類型里面特別有優勢。當然了,我所講的或者想寫的劇情應該更生活,更現實,更嚴肅,是區別于其它小說類型的,比如言情、玄幻、科幻,等等。
理由二:通俗小說有無限的可能
讀韓江的《素食者》時,語言通俗易懂,一點兒也不費勁兒。它是嚴肅文學,也是通俗小說,只是它更具有了深刻的文學價值和思想內涵。這樣的優秀作品,應該就是我所理解的,同時兼具了“劇情”、“手法”和“文學性”的作品。
韓江是今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素食者》也獲得過布克獎。
當然了,這樣的通俗小說于我而言還很遙遠,也是永遠達不到的高度,但是不影響去讀、去學它,因為它有無限的可能。
理由三:喜歡讀通俗小說且正在大量閱讀
最近,我也在精讀勞倫斯·布洛克的《布洛克小說寫作手冊》,它里面有這樣一段有關寫作觀念的話:“你喜歡閱讀什么小說類型,就寫這種小說類型。既然你選定了寫這種類型,你就得專心大量閱讀這個類型的作品。”
幾年前,那個時候,我還沒有真正開始寫小說,就只是喜歡看小說。
東野圭吾的小說是我比較偏愛閱讀的一種類型,他的書特別通俗易懂,讀著不累,大部分書的劇情都會有人被殺,為了探尋答案或者真相,總是很容易被吸引著繼續讀下去。就這樣,讀著讀著,就讀完了他的所有書。讀的書越來越多,好像永遠沒有離開過東野圭吾式的那種社會類推理式的通俗小說。比如,又讀完了葉真中顯,讀完了紫金陳。
后來有機會開始寫小說,還記得第一次嘗試寫,寫的是這篇《短篇|破碎》。當時構思,就是從自己現實當中熱愛的籃球場開始,虛構出來了有關“破碎”的劇情,主角人物是異鄉的“我”和球霸“光頭”,然后通過人物“老王”作為橋梁展開劇情,當然會有“光頭”的被殺,只是結尾才揭露是“我”雇的兇。
再后來,燕姐在我文章下面評論“前期中規中距平平淡淡,中期開始發力,后期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結局意想不到。東野圭吾小說即視感”。那一刻,我才真正意識到東野圭吾式小說對我的深刻影響,以及自己的喜歡是什么。
好了,已經很清楚了,用勞倫斯·布洛克的一段話結尾唄,他說:“在你通往作家的道路上,決定寫什么類型的書是關鍵一步。一旦你找到適合自己的寫作領域,并以此為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