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 | 《薛兆豐的北大經濟學課》凡歧視必得付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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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要

一般人認為歧視是欺負別人,被歧視就是被欺負,歧視是一種單向的行為。

Garys Becker在博士論文《The Economics of Discrimination》中第一次提出:

歧視別人的人,自己也得付代價。

歧視的起源

1. 偏好 - 喜歡聽王菲的歌,而不喜歡別人的歌;喜歡看白人跳天鵝湖,而不喜歡看黑人跳芭蕾;

2. 信息不對稱 - 有些事情時間太緊急,風險太大,故了解信息的成本太高,從而產生歧視。

對人歧視越多,自己代價越大

當我們以偏概全的時候,就要為之付出代價。比如馬云早年找投資人,如果你是投資人,因為不喜歡他的長相,沒把錢投給他,那就是錯誤的歧視,那就是巨大的代價。

當你不需要支付多少代價的時候,你會從容自己歧視的習慣;當你要付出很高代價的時候,就會節制自己歧視的習慣。

市場競爭讓人心胸寬廣

偏遠城市歧視多,大都市歧視少;國營企業歧視重,私營企業歧視輕。

不是每個人生下來就心胸寬廣,人們不歧視別人的心態,是在競爭當中慢慢學習而得的

市場競爭越激烈的地方,就是越能夠做到豁達開放,兼容并包的地方。越是競爭激烈的地方,就越是那些少數派的避風港。如果你是一個少數派 - 不管是在宗教信仰上面,衛生習慣上面,性別取向上面,甚至政治觀點上面 - 如果你遇到了一位唯利是圖的,只想多掙錢的雇主,那就是你的福音。

心得

雖然歧視在這個社會中因偏好和信息不對稱必然存在,但當我們了解了因歧視所要付出代價的時候,就會對歧視這個行為產生敬畏 - 做決策時杜絕以偏概全,減少錯誤的歧視,讓市場這個公平的尺來度量競爭結果。

即使歧視因為種種原因不可避免,這周的講解還是讓我學會了如何理性控制歧視,何時歧視,以及考慮歧視的代價,和承擔歧視后果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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