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國際學校在國內的認證規則也不同

對于已經獲得認證與備案的學校也還要注意其在辦學過程中是否堅持標準要求,現在有的地區已經針對國際課程建立了年檢制度和退出機制,以督促學校規范教學,因此家長可針對本地區情況,觀察國際學校的年度狀態。

不同種類的學校在國內的認證規則不同。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由教育部、教委授權審批,1995年教育部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關于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的暫行管理辦法》(教外綜\[1995\]130號)中規定,開辦學外籍人員子女校,由申請人向擬辦學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批,2013年根據教育部通知設立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的審批權已下放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普通私立學校的國際課程班一般是當地教委批準授權。公立學校的國際部,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一般也是當地教委批準授權。

對于國際學校的認證與備案,除了從學校辦學資質、教學質量、教育的穩定性來看,還有一個重要的考量,就是國際學校是否能提供國內教育部門認可的學籍,對不放棄國內高考可能性的學生來說,是否具有國內學籍,將影響能否以應屆高中生的身份參加國內高考。

延伸閱讀教育部NCCT認證

NCCT是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發展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School Curriculum and Textbook Development)的簡稱,這是一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教育部直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組織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的研究、開發、評估工作及其他相關業務工作,其中包括“組織開展國外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發展的研究工作,承擔基礎教育教材方面的國際交流與項目合作工作”。

2001年NCCT經教育部有關部門同意,于2002年經教育部授權,開始對在華外籍人員子女學進行認證,并與國際知名教育認證機構(CIS國際學校協會、NEASC美國新英格蘭院校協會和WASC美國西部院校協會)進行合作,將國際經驗與在華國際學校的實際相結合,創造了符合在華國際學校實際的認證體系,NCCT目前認證了30多所在華國際學校以及上海國際學校。

學校認證是由行業組織或第三方機構對學校進行教育評估、質量保證和社會問責,在歐美等國已經形成了比較成熟的工作模式、程序和標準,可以監督學校達到某種標準,促進學校進步。認證機構基本都是非營利的、非政府的地區性學校認證機構。NCCT和這些認證機構的工作流程接近,一般都是經過學校自愿申請、認證資格審查、專家組初訪、學校自評、專家組實地考察、撰寫認證報告、認證委員會討論通過、公布認證結果等一系列流程為各類學校進行評估認證。同時收取一定的認證費和年費。

相對于學校認證的方式,現在國內、國際學校的引進與建立主要是通過行政審批,并在教育部備案,借鑒國外已經成熟的學校認證方式,可以引進國外教育標準,有助于發揮國際教育自身的特點,并幫助國際學校在教育部下屬的NCCT認證下,與政府部門建立更多的聯系,協助政府部門開展管理工作,得到政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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