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倫入侵”:現代搖滾的誕生

亞文化公眾號:淺見(ID:qianjianread)

文丨幾灰魚

1964年2月7日,The Beatles乘飛機抵達肯尼迪機場。在降落之前,俯瞰著圍聚在機場的三千多青少年,四名樂隊成員心里都只有一個問題:他們是不是來示威游行的?

1964年以前的美國大眾,還并不熟悉這支在英國早已掀起前所有狂潮的英國搖滾樂隊——即便從去年10月份開始,美國媒體就已經在大肆報道The Beatles在英國的唱片銷量、樂隊演出情況和各種八卦,《新聞周刊》甚至給出了這樣一個詞:“Beatlemania”(披頭士狂熱)。

不過等飛機降落,這支日后“比耶穌更出名”的樂隊釋然了,以至于有些驚愕:這些前呼后擁、熱淚盈眶的少女們的熱情,是真的嗎?

他們隨即登上了《時代》雜志封面。

2月9日,The Beatles登陸“艾德·蘇利文秀”(The Ed Sullivan Show),禮堂座位不到一千,購買入場券的人卻超過五萬。全美四分之三的電視臺進行了轉播,約7300萬美國人在電視上觀看了他們的演出。3月,美國每周十佳流行歌排行榜上,The Betles有六首,樂隊第一季度的唱片銷量,占全美唱片銷量的四成(也有數據說是六成)。4月,排行榜前五名,全是他們的歌……

登陸美國之后,“Beatlemania”成為熱門詞

至此,永久改變了搖滾樂乃至后世幾乎所有音樂流派的“英倫入侵”(British Invasion),開始了。

1964年6月,The Rolling Stones登陸美國。隨即,The Animals、The Kinks、The Yardbirds、The Clave Five、Gerry and Pacemakers、Herman's Hermits、Matied Mann……一眾英國搖滾樂隊前往美國發展,一直到1966年The Who進軍美國(也被稱之為“第二次入侵”),“英倫入侵”對美國流行樂壇的碾壓才宣告結束。

The Rolling Stones


The Kinks


The Who

其時的美國民眾完全被征服了,在本土搖滾幾乎空白的情況下紛紛成為英倫搖滾的擁躉和死忠,而美國各大唱片公司卻大惑不解,毫無招架之力的情況下只能或仿照The Beatles和The Rolling Stones的風格推出山寨作品,或直接和英國樂隊簽約,同時問自己這樣的一個問題:美國的搖滾呢,究竟在哪兒?

搖滾樂誕生于美國。

五十年代中期出現的“經典搖滾”,是搖滾樂的先聲。無論是Chuck?Berry和Little Richard等黑人搖滾歌手,還是Bill Haley和“貓王”Elvis Presley這樣的白人搖滾明星,承襲于Robert Johnson、Leadbelly、Muddy Waters、Fat Domino和許多鄉村/民謠/節奏布魯斯大師,促成了早期經典搖滾的確立。

但短短幾年,這股搖滾風潮便迅速消散。商業利益的拉鋸、金錢的誘惑、唱片工業的格局變化、電臺及背后的無線廣播網的競爭野心……在一片混亂中,搖滾熱潮開始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流行化了的“Pop Rock”、包裝出來的青春偶像歌手演唱的爛俗情歌和卷土重來的“Tin Pan Alley”生產的抒情流水線作品。

與此同時,搖滾明星的衰落也加劇了“經典搖滾”的頹勢。Chuck Berry因幫助未成年女雇員出國境而被判20個月監禁;Little Richard在1958年遭遇空難后便告別了樂壇投身宗教事業,成為了一名牧師(還聲稱搖滾樂是“魔鬼的音樂”);同樣在1958年,“貓王”遭到主流媒體無盡的譴責之后,在爭議中應征入伍,暫別搖滾樂壇;Buddy Holly在1959年2月3日墜機身亡,而這一天被許多人稱為“The Day the Music Died”;Jerry Lee Lewis因和13歲的表妹結婚,被丑聞中斷送了音樂事業;那時的“搖滾樂教父”Alan Freed,因受賄罪入獄;Carl Pekins遭遇車禍;Gene Vincent在酗酒中惶惶度日;而與“貓王”齊名的Bill Haley,早已中年發福,創作乏力,漸漸失掉了搖滾明星的光環……

“貓王”
Chuck Berry
Buddy Holly
Carl Perkins

不過如今再回顧“英倫入侵”之前這段“經典搖滾”的往事,我覺得更適合將其放在三四十年代以降的布魯斯以及節奏布魯斯的體系中去定義、判別。

“經典搖滾”汲取了太多流派的音樂的元素和特點,從布魯斯(Blues)到鄉村音樂(Country Music)、從傳統民謠(Folk)到福音音樂(Gospel Music)和靈歌(Soul Music),在集大成的同時,也以“搖滾樂”之名為流派之間的雜糅、演變與融合作結。其意義在于,它確立了一種標準,讓后來的搖滾樂手們不必再追索遠溯世紀初的黑人音樂和傳統民歌,而有一套已然成形的創作規則、表達范式和表演體系去自由發揮和改造。但在很大程度上,它依然從屬于三四十年代的體系,而并非真正意義上的“搖滾樂”。

真正意義上的搖滾,黃金時代的搖滾,之后演化出其他所有搖滾流派、并定義了搖滾樂的“現代搖滾”,始于“英倫入侵”。

其實說來吊詭,美國“經典搖滾”真正的生發、演變和傳承,是在英國。五十年代后期的英國,搖滾樂作為新的音樂概念/流派,被青年一代所接受,在傳播過程中,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組建自己的樂隊,而學習、模仿并改造的對象,就是搖滾樂。等到“英倫入侵”之后,英國搖滾樂隊幾乎沖垮美國唱片工業,許多美國音樂人才意識到,五十年代中后期的名叫“搖滾樂”的東西,現在被大洋彼岸的樂隊帶了回來(差不多十年之后,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了“朋克”身上)。

“英倫入侵”,對英美兩地的搖滾樂來說,既是啟發,也有嬗變,最后達到融合。

進入六十年代,抒情與懷舊的流行音樂顯然不能表達時代之聲,年輕一代的訴求亟需新的發聲出口。而這出口,必須激烈、躁動、亢奮、怒氣蒸騰。

那時候有民謠;雖然有民謠。1964年,Bob?Dylan還穿著工裝彈著木吉他唱“The Answer is Blowing'in the Wind”,Pete Seeger和Joan Baez 那批傳統的民謠的傳承者呢喃著抗議之聲;肯尼迪死了;馬丁·路德·金在前一年領導了25萬人參加“進軍華盛頓”示威游行;作為新左派的代表,“學生爭取民主社會”(SDS)的《休倫港宣言》已經發表了兩年;Andy Warhol正把波普藝術推向全世界;嬉皮士運動初現;美國政府正準備擴大“越戰”……

民謠無能為力,Dylan自己都唱“ 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而美國的所謂搖滾,那些“Pop Rock”,都還是軟榻榻的口水歌曲。

怎么辦?

“英倫入侵”之后,首先改變的便是民謠。Dylan革了民謠的命,也革了搖滾的命。對Dylan來說,“民謠搖滾”(Folk Rock)可以表達抗議,可以呈現自己,也可以為反戰、民權和嬉皮士運動指明道路(Dylan最終選擇了自己,1966年車禍以后,他淡出了時代的注目,暫時隱居在了伍德斯托克)。

而對John Lennon和The Beatles,以及眾多英國樂隊來說,唱出青年一代的聲音,賦予搖滾樂在六十年代的新內涵,便成為了方向。

事實上,這也是Dylan被很多人稱作“搖滾樂教父”的原因。因為他是吸收英倫搖滾的音樂特點,又“師夷長技以制夷”,引領時代的第一人(或許也是唯一一人),對民謠和搖滾都影響極大。

民謠時代的Dylan
投身“民謠搖滾”的Dylan

“民謠搖滾”之外,“經典搖滾”時代的布魯斯與節奏布魯斯,在“英倫入侵”后再次被發揚光大。以The Rolling Stones和The Animals為首的多支英國樂隊,將“布魯斯搖滾”(Blues Rock)推廣開來,直接影響了后來的“硬搖滾”(Hard Rock)和“朋克”(Punk)。

而融合,則講的是迷幻搖滾。1966年,嬉皮士運動迎來高潮,迷幻搖滾(Psychedelic Rock)興起,The Beatles推出了第一張迷幻搖滾專輯《Revolver》。而此前一年,美國本土——尤其是迷幻搖滾的根源地加州——Jefferson Airplane、The Grateful Dead、The Doors等樂隊,已經推出了迷幻搖滾風格的作品。等到1967年,The Beatles的“Sgt.Pepper’s Lonly Hearts Club Band”和Pink Floyd的“The Piper at the Gate of the Dawn”推出,英美迷幻搖滾自此合流,一度成為絕對的主流。

“Sgt.Pepper’s Lonly Hearts Club Band”
Jefferson Airplane “Surrealistic Pillow”(超現實主義枕頭)

同樣在1966年,The Who登陸美國,掀起“第二次入侵”,并和The Kinks、The Rolling Stones和Cream一道,將“硬搖滾”風格發揚光大,成為七十年代一批硬搖滾/重金屬樂隊的靈感源頭(在此無意界定“硬搖滾”和“重金屬”的區別,一般按年代劃分,七十年代之前稱作“硬搖滾”,七十年代之后稱為“重金屬”)。

而“藝術搖滾”(Art Rock)、前衛搖滾(Prog Rock)等數十個支派,也在“英倫入侵”之后,英美搖滾的相互借鑒與融合中產生。搖滾樂從七十年代直至九十年代,仍不能脫離“英倫入侵”以后,六十年代英美搖滾樂的內涵。

所以現在來看,“英倫入侵”的根源是對五十年代“經典搖滾”的傳承,而結果,是大大拓展了搖滾樂發展的空間,多元性與實驗性又和時代性產生交互,衍生出如今我們所認知的“現代搖滾”。

......

有時我會想,1964年2月7號,如果真如The Beatles所想,機場的三千多青少年是示威游行的隊伍,那么這對搖滾樂將意味著什么?

好吧我想多了。

——結果無非是不聽搖滾了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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