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因為豆瓣上那篇標題很八卦的文章,估計我永遠也不會讀《戀情的終結》。
因為小說作者格雷厄姆格林的一長串光環:21次獲得諾獎提名但從未獲獎、雙料間諜、影響了不計其數的諾獎獲得者,甚至其中包括我最愛的馬爾克斯……還因為這本小說本身自帶的謎題:這是格林的自傳體小說,但女主角的原型究竟是一位英國貴族的妻子還是一位美國農場主的妻子則似乎永遠都存在爭論……
跛腳的作家莫里斯因搜集素材的需要而接近公務員亨利,卻不想與他的妻子薩拉墜入愛河。他們放肆的在各種可能的場合偷歡,卻因為一場莫名奇妙又似乎在預料之中的轟炸,而迅速的分離。兩年后,莫里斯與亨利在雨中偶遇,他自告奮勇成為亨利的代言人,去委托私家偵探打探薩拉是否有新歡。當盡職的偵探把薩拉的日記本呈現在莫里斯眼前時,似乎一切謎底都揭開了。但,真的如此嗎?
第一部讀到一半,我仍然堅持:這本書不是我的菜。并非不欣賞作者那些不時閃爍著俏皮意味的雋語:“有些類型的重要性天生倒霉,注定要在不重要的冷宮里待著”、“一個人要是穩穩當當的擁有一件東西,那就從來不需要去用它”……但是,這些花里胡哨的表達背后究竟隱藏著什么呢?想到這篇作品出自一位傳說中的雙料間諜,我的心里竟然有些評判滋生了出來。于是,在那句“他也成了倒霉鬼學校畢業生當中的一員”之后,我批注道:怎么像個女人寫的?其實,“娘們兒”也許才是我最想用的那個詞兒。
但是,一個好的作家不是正是有這種本事嗎?他可以在不知不覺之間讓你將自己曾經堅信不疑的東西忘得一干二凈。
從什么時候開始的呢?我被他那些看似絮絮叨叨的內心獨白里所隱藏的巨大力量漸漸吸引,直至卷入其中?也許,就像薩拉對上帝的信仰發端于哪個時刻一樣神秘。
可能,是從他描述薩拉那句坦率到天真的表白時開始的吧:
我記得有一回,正當我為她平靜的表示“有一天,我們的關系會結束”感到難過時,就聽到她說,“以前我從沒像愛你一樣地愛過一個男人,以后也再也不會了。”……唉,我想,她自己不知道,其實她也一樣在玩著過家家的游戲。
看到那個“唉”字,我的心沒來由的顫了一小下。
大約從那個時候起,我逐漸接受了“我”的絮叨和種種之前我覺得有點抖包袱似的小機靈:一個空虛的男人不就是這樣嗎?就像他自己說的那樣:“如果我的這本書沒有平鋪直敘地來寫,那是因為我在一個奇怪的區域里迷失了方向:我沒有地圖。”
也大約從那個時候開始,當我逐漸放下了對“風格”的期待與評判——我可是沖著“21次諾貝爾提名”這些響當當的名頭才來看你這本書的好不好!——我似乎才漸漸走入了這個男人的心:這個具有強大的、澎湃的愛欲、嫉妒心、洞察力、控制欲……的跛腳男人,那一切,糾纏在一起,似乎就烹制出了他別具一格的,生命力。
有時候我想,就是這玩意兒那樣吸引著薩拉吧——擁有安穩的生活、體貼的丈夫、尊貴的地位,但是卻與鮮活的生命力漸行漸遠的女人。
但是,且慢,真的如此嗎?
逐漸發覺,那個我以為絮叨的作家,未必是格林,也許只是他所塑造的莫里斯罷了。人稱的跳脫、意識流、沉浸式的表達……格林將這一切技法都用的爐火純青且不露聲色。他完全不需要你從一開始就膜拜他的寫作技巧,他甚至不需要你知道格林這個作家的存在:即使,這部小說是用第一人稱寫就的。
所以,面對這樣一個“狡猾”的作者,你以為你找到了答案:薩拉出軌的原因、戀情結束的原因、莫里斯糾纏不放的原因……,也許,那只是你以為的罷了。
當莫里斯從薩拉的日記里看到了她離開他的原委之后,他對她緊追不舍。他說,“但是現在我有安全感了。”但也許你會和我一樣注意到這樣的一個細節:亨利和莫里斯在一起討論薩拉的死,亨利說,薩拉得了重感冒,但是一點都不想治,這種事她對誰都不說。于是莫里斯想到:“連日記上都不記,我想。日記上沒有一個字提到過病,她連生病的時間都沒有。” 讀到這里,我的心里又會替莫里斯閃過一絲隱憂:復雜如薩拉,一本日記真的可以為她的一切做注解嗎?
薩拉突然的死去,以及死后那不算短的關于“天主”,甚至“神跡”的鋪陳,是我讀的最津津有味的部分。那些幼年薩拉寫在書的邊緣上的話,撥動著我的心弦,就像開始時的那個小小的“唉”字一樣。
讀完最后一個字,我仍然有些茫然:這個故事究竟要傳遞什么,甚至這個故事本身究竟是什么,似乎都已經變得有點像那神秘莫測的天主一樣無法言說。
你看,整部小說里,最斬釘截鐵的一句話也許是薩拉跟莫里斯分手時所說的那段。
她說:親愛的,親愛的,人們看不見天主,但不是一輩子都愛他嗎?”,
“那不是我們這種愛。”
“有時候,我不相信還有別的樣子的愛。”
原文是“I sometimes don't believe there's any other kind.”,短短一句話里有多少層層疊疊的深意,需要細細品味。
我喜歡這個感覺,這就是一直以來我最愛讀小說的原因:一個好的作家,可以用寥寥幾筆顛倒眾生,無論書里書外。
看書的同時,也抽空看了由小說改編的電影,《愛到盡頭》,尼爾·喬丹?導演,拉爾夫·費因斯和朱麗安·摩爾主演。
電影因篇幅所限,和小說相比總是顯得倉促甚至蒼白:比如將smyth這個人物淡化,將他臉上的黑痣移到了偵探的兒子臉上,將薩拉的死安排在她與莫里斯私奔且盡情纏綿之后,大幅砍掉薩拉死后莫里斯與薩拉母親相遇、和文學評論家的女朋友勾搭的細節。這些修改將人物的形象變的模式化了。但我還是推薦大家去看看這部電影。
我喜歡朱利安摩爾的表演。她的氣質本身就是復雜的:典雅、嬌媚、堅韌,在她身上奇異的統一起來了。
我喜歡跨在寫實和浪漫邊緣上的攝像風格。莫里斯被炸傷那場戲,俯拍的鏡頭里,莫里斯斜著躺在一堆木板上,雕刻般的面容顯得像洋娃娃一樣脆弱和不真實(這電影的一個瑕疵是,男主太帥了)。那段里的臺詞也說的特別棒:“For a moment, I was free of feeling, love, hate, jealousy. And it all felt like happiness”,印象中小說里并沒有這段。
我喜歡開頭莫里斯跟亨利回家時,現實與回憶之間交替閃回的剪切。這個剪切用的很妙,有效率,又不失味道。這是電影的魅力所在。
其實,我常常覺得,寫書評和影評是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與創作一篇真正的故事相比,甚至是有點不入流的事情。在書中,格林似乎也借由那個滑稽的角色沃特伯里暗示了他類似的看法。不過,如果說我從這本小說里帶回來的最確切的體驗是什么的話,那就是,你可以不必放下疑慮,但需學著放下評判。就像莫里斯與亨利最終握手言和一樣,我與我的自卑或自傲,暫時在這部小說里,握手言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