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發生在一九四四年,英國倫敦,二戰尚未結束。
一個作家,在書中是“我”,就是莫里斯·本德里克斯,由于幼時疾病跛腳,長滿皺紋,因為要在書中寫一個公務員而有夫之婦薩拉互生情愫,暗暗偷情。
他們兩家只隔了一塊草坪,一家在南邊,一家在北面。
一開始“我”瘋狂的愛;分開后,“我”瘋狂的恨,入骨的妒忌。
后來,后來,“我”懂得了愛,至少自以為懂得了愛;最后,最后“我”明白,薩拉那染上信仰的愛情,除了死亡,無處可逃、無路可退。
現在,現在,“我”太疲憊,也太老了,已經學不會愛了。永遠的放了我吧。
一翻開書的時候,已經是莫里斯和薩拉分開兩年之后的事情了。天下大雨,世界好似都是濕漉漉的,莫里斯看到薩拉的丈夫亨利在雨中走過,莫里斯看到雨水沿著黑色的屋檐,黑色的帽子和黑色的公務員大衣滴滴答答滴水,他鬼使神差地和亨利打了招呼,然后他看到他親手葬下的愛情,如今他又自己親手挖開墳墓,親眼看到愛情的終結,復活和堙沒。
莫里斯在和薩拉分開的日子里,是恨的,恨當一個人安安穩穩擁有一樣東西的時候,是不會珍惜的;很有些人在把一份愛割出去后,還能活的肆意瀟灑。
莫里斯恨她,也恨亨利,也想戲弄亨利,就提出幫看上去苦惱不堪的亨利請私家偵探監視她,半推半就,喝的神志不清的亨利就同意了。在亨利家里,薩拉僅憑莫里斯的身影就認出了他,她問:“是你嗎?”。她的嗓音讓莫里斯的回憶開始倒帶,她從不稱呼他莫里斯或者本德里克斯,她只叫他“你”;他們第一次見面的親吻,他們之間的密語“洋蔥”;他們在硬木地板上的偷情;還有最后一次偷情,他們一起經歷的空襲。
莫里斯找到了一個謹慎如醫生的偵探薩維奇,而薩維奇委托了帕基斯——一個帶著九歲男孩的偵探來調查薩拉。
時隔兩年之后,莫里斯又和薩拉見面相對而談,心潮澎湃卻故作鎮定,他們都很緊張,都很期待,都很會掩飾,一個走得看上去毫不留情卻恨不得在屁股上有雙眼睛,一個則是咳地直不起腰卻說只不過是咳嗽罷了。
帕基斯初次見到莫里斯就告訴他自己發現了大秘密。發現了薩拉的情夫,通過他的描述,我們知道了是莫里斯,而莫里斯也戲弄了帕基斯。
莫里斯知道他和薩拉的感情是如何終結的,是當爆炸后,莫里斯活生生的走向赤裸的薩拉時,薩拉眼中不加掩飾的失望刺痛了薩拉。再加上平時在一起的細節,薩拉熟練地處理著情夫和丈夫的關系,莫里斯怎能不因愛生疑?因愛生嫉?因愛生恨?
帕基斯一步步布下陷阱,慢慢得知薩拉的人際關系網,還拿到了薩拉的日記。
薩拉是一個美麗的女人,不只是美麗,她擁有的的魅力能夠達到書中出現的每一個稍稍重要的一些人都喜歡她。
薩拉在日記里坦承自己在莫里斯冷冰冰地躺在瓦礫中的時候,不信仰天主教的薩拉跪在地上祈禱,我愛他,如果你能讓他活過來,我什么都愿意做。上帝啊,我會永遠放棄他,只要你能讓他僥幸活下來就行。所以,當莫里斯活生生走過來的時候,薩拉恨不得他死了才好。我寧愿愛你。
這一瞬,我好像看到了淪陷中的香港成全的傾城之戀;倫敦空襲也永恒了這終結之戀。
薩拉走了,懷著愛的沉重的信仰。這段話放在這里恰如其分:人生就是一件蠢事追著另一件蠢事,而愛情則是兩個蠢東西追來追去(Life is one fool thing after another whereas love is two fool thing
after each other.),王爾德語。薩拉就像是小學生,因為我小學的時候常和自己玩的一個游戲就是:在回家路上,想今天媽媽會給我帶千層餅就代表著有上帝存在,經過我的數百次試驗,上帝并不存在??杀氖?,薩拉試驗了一次就證實了上帝的存在。
人不認識人,但靈魂認識靈魂。問題是我已經把靈魂交給了別人,我不知那是上帝還是魔鬼。我們在同一片沙漠里,在尋找的也許是同一眼泉水,但相互看不見,總是孤零零一個人。天主教,在故事中占有重要角色,沒有這種信仰背景的我,查了資料,咨詢了教徒后發現:天主教不贊同離婚,就算可以離婚,也不能再婚。這對于理解這個故事也是極為重要的。
薩拉在日記里寫:
主啊,我會從你那里奪走我身上你最愛的的東西。
我是個愛莫里斯,但同別的男的鬼混,還喜歡自己喝酒的人。
我在這世上唯一想當的是本德里克斯太太,但我已永久打消了這份念頭。
我要莫里斯。我要平平常常的、墮落的、凡人的愛。
而她卻死了,心甘情愿地。
說實在話,我一開始不太喜歡這個故事,我喜歡的是時間這個怪東西,我喜歡有未來的男人和有過去的女人。而在這個故事里,一開始,讓我沒有看到未來,有的是走向衰?。欢切┻^去,薩拉的過去被掩蓋。
而慢慢地,薩拉死后,莫里斯和亨利搬到一起,莫里斯看到了薩拉的曾經,她小時候在故事書上的稚拙筆記,看到薩拉媽媽對兩歲的薩拉的受洗……
故事沒有開頭,也沒有結局。
薩拉吻過理查德的黑斑褪去了;薩拉的書拯救了那個九歲男孩;車牌號一樣的汽車停在一起……
都過去了。
恨不過是因為愛,而終結是另一種形式的永恒。
你死了,我永遠記得你,這不就是最永恒的戀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