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應該為幸福服務。
GDP是盲目的,它不管商品和服務的提升是從痛苦還是從歡樂中得到的。GDP不應該是衡量一個國家好壞的唯一標準。
我富有,并不等于我幸福:
1.金錢越多,生活滿意度越高。(這是針對同一樣本而言,持有同額金錢的不同樣本生活滿意度不一定一樣。)
2.錢越多,達到生活滿意度遞減點的速度越快。(“安全網”以下,財富的增加和生活滿意度的增加是同步的。在“安全網”之上,要擁有越來越多的財富才能增加一點點幸福感,此時只能依靠其他因素增加幸福感。)
是價值觀決定我們的行為,而非道德。
用樂觀的期望改變現實。
#新年覺醒Day10#《持續的幸福》:為幸福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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