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說俗語的
必用俗語攻擊你,說:
‘母親怎樣,
女兒也怎樣。’
你正是你母親的女兒,
厭棄丈夫和兒女;
你正是你姐妹的姐妹,
厭棄丈夫和兒女。
你母親是赫人,
你父親是亞摩利人。
你的姐姐是撒瑪利亞,
她和她的眾女住在你左邊;
你的妹妹是所多瑪,
她和她的眾女住在你右邊。
你沒有效法她們的行為,
也沒有照她們可憎的事去做,
你以那為小事,
你一切所行的倒比她們更壞。
主耶和華說:
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
你妹妹所多瑪
與她的眾女
尚未行你和你眾女所行的事。
看哪,
你妹妹所多瑪?shù)淖锬跏沁@樣:
她和她的眾女都心驕氣傲,
糧食飽足,
大享安逸,
并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
她們狂傲,
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
我看見便將她們除掉。
撒瑪利亞沒有犯你一半的罪,
你行可憎的事比她更多,
使你的姐妹
因你所行一切可憎的事,
倒顯為義。
你既斷定你姐妹為義,
就要擔(dān)當(dāng)自己的羞辱;
因你所犯的罪
比她們更為可憎,
她們就比你更顯為義;
你既使你的姐妹顯為義,
你就要抱愧擔(dān)當(dāng)自己的羞辱。”
“我必叫她們被擄的歸回,
就是叫所多瑪和她的眾女,
撒瑪利亞和她的眾女,
并你們中間被擄的,
都要?dú)w回,
好使你擔(dān)當(dāng)自己的羞辱,
并因你一切所行的使她們得安慰,
你就抱愧。
你的妹妹所多瑪
和她的眾女必歸回原位;
撒瑪利亞和她的眾女,
你和你的眾女,
也必歸回原位。
在你驕傲的日子,
你的惡行沒有顯露以先,
你的口就不提你的妹妹所多瑪。
那受了凌辱的亞蘭眾女
和亞蘭四圍非利士的眾女
都恨惡你,
藐視你。
耶和華說:
你貪淫和可憎的事,
你已經(jīng)擔(dān)當(dāng)了。”
“主耶和華如此說:
你這輕看誓言、
背棄盟約的,
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
然而我要追念
在你幼年時(shí)與你所立的約,
也要與你立定永約。
你接待你姐姐和你妹妹的時(shí)候,
你要追念你所行的,
自覺慚愧;
并且我要將她們賜你為女兒,
卻不是按著前約。
我要堅(jiān)定與你所立的約,
好使你
在我赦免你一切所行的時(shí)候,
心里追念,
自覺抱愧,
又因你的羞辱就不再開口。
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繼續(xù)作惡的報(bào)應(yīng)經(jīng)文如下:
我眼必不顧惜你,
也不可憐你,
必按你所行的報(bào)應(yīng)你,
照你中間可憎的事刑罰你。
你就知道
擊打你的是我耶和華。
(以西結(jié)書 16:44-56,58-63 7:9和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