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讀了一本書,《自由意志》。
這本小冊子直接了當、斬釘截鐵地否認自由意志的存在。作者薩姆. 哈里斯(Sam Harris)大名鼎鼎,是“無神論四騎士”之一。坦率地說,我很多年沒讀過這么讓我有吐槽沖動的書了,幾乎每讀一頁都如骨鯁在喉。上一本讓我有這種感覺的書,名叫《秦始皇是說蒙古話的女真人》,你們感受下。
對自由意志的討論,可以上升到哲學或神學的層面,那是我沒有能力介入的。甚至“自由意志”這個概念,我也不也敢說我完全掌握。我只能從樸素的常識出發,談談我的想法。
根據生理學家班杰明.李貝特(Benjamin Libet)等人在一九八〇年代早期所進行的著名實驗,受試者在知道自己做出決定之前300毫秒,觀測者就已經能觀察到受試者所做出的決定。其他類似實驗也證實了,大腦的決定在進入意識層面之前就已產生了。作者據此即宣稱自由意志是不存在的。在我看來,這中間的邏輯鏈條還缺得太多。的確,實驗結果對人是如何做出決定的原有觀念是個很大沖擊,但還不足以推翻人能做出自主決定這一結論。最初人們還認為是人體里做決定的器官是心臟呢,后來才認識到是大腦。無論做決定的機制如何,決定始終是在頭腦里產生,盡管我們還不確定是在哪里。
本書一開始,作者就描述了兩名罪犯的殘忍罪行。在敘述了一番其中一名罪犯童年的不幸經歷之后,作者說,如果他與罪犯具有相同的基因、相同的生活經歷、相同狀態的大腦,他在當晚也會犯下與罪犯相同的罪行。我們且放下“相同狀態的大腦”不論,因為就算你自己也沒法保證你大腦的狀態與過去某個時刻相同——希臘先哲關于人無法兩次踏入同一條河流的格言,作者是忘了個干凈。作者還說,已經有充足的理由證明,一個人的生理基因和成長環境決定了他的性格特征。如此說來,雙胞胎一定是性格相同了。好吧,為了比作者更嚴謹一點,我重新表述一次,共同生活的同卵生雙胞胎一定是性格相同了,因為他們具有完全相同的基因和成長環境。作者怎么解釋性格迥異的雙胞胎比比皆是呢。
作者斷言,無論從何種角度考察人類行為,決定論的觀點都是無可爭辯的。好像從來沒有非決定論這種觀點似的。然后在這個決定論的前提下開始討論,作者就是以這種詭辯論的手法來兜售其觀點的。倘若一個人經過深思熟慮,聽取親友意見,做過SWOT分析,來決定是移民還是考公務員,當他做出最終決定時,這是否他的自主決定呢?就算你通過儀器觀測,提供10秒鐘就知道了他的決定,這仍然是他的決定呀。對這樣的問題,作者不敢正面回答,只能不停強調,人是無法解釋清楚為何做出決定的,也無法解釋考研究生這個念頭為何沒有進入他的考慮范圍。這就好像,當一個小孩問你天為什么是藍色的,你給出一個答案之后,小孩繼續不停追問,總有一個問題你就算google遍了也答不上來,于是那小孩就得出結論:天根本不是藍色的,一切都是幻覺!
既然人沒有自由意志,無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那么道德臧否也就失去了依據,人類社會的司法體系也失去存在的理由。一個自然而然的擔憂是,否認自由意志的存在之后,社會的道德水準會下降。作者看到了這一點,卻只能虛弱無力地辯護,說為了防止他人受到傷害,必須將某些罪犯投入監獄。而按照作者的理論,一個人的行為完全由他的基因、成長環境、生活經歷決定,那么我們很容易得出推論,某些人必將會傷害他人,那么何不在他傷害他人之前就將其投入監獄呢?那可真是一個美麗新世界啊。
總之,這是一本宣教布道式的書,它不是在堅實科學實驗基礎上,以嚴密邏輯演繹來得出結論,而是用詭辯論的技巧來灌輸其可疑的觀點。我的經驗是,一本書或一篇文章,如果反問句太多,往往看似咄咄逼人,氣勢如虹,其實色厲內荏,外強中干。所以,反問句太多的書,你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