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念城北
2016年8月14日,今天周末。一大早,睡意朦朧,剛一睜眼,寶強事件刷瞎了屏幕,微信、微博、各種網站、各種網頁。各種網評版本,有好言相勸的,有惡意詆毀的,眾說紛紜。
擱到以前,聽說此類事件發生,我會傷感,會惆悵,會難過,會懷疑,會談論個十天半月的,會對這人世間的情感大章傾評。比發生在自個身上的事還要高度緊張。
而在今天,在當時,在看到的那一剎那,我卻特別的平靜,就像舊事重提,沒有驚訝,沒有疑問。且覺得此類事件再平常不過了,世間變換如此風云之快,人物狀態又怎能一塵不變呢?況且是情感,只是一種無形無狀的抽象態度體驗,即看不到,也摸不著,我們更是沒辦法去定論。
我們欠不去探討"寶強事件"的真實性,但最終"離婚"的結論是無可置疑了。網評中對"愛"的定義又有了奇奇特特的說法,到底"愛”還是“不愛"?
1、"愛"是兩個人情感升華到一定程度的一種表達方式。每個人心里都有自己的一種標準,他們憑借著這個標準去衡量愛或者不愛。既然當初選擇去愛,那絕對是用心衡量過的,絕對是真誠無疑的。請不要用現在的結局去懷疑當初的傾心。
2、世間存在著太多的不確定性,每個人都不能保證一生始終保持著一種狀態。太多的不確定因素促使我們為追求不同階段的所得而做出不一樣的抉擇。如果真有誰對一種事物永遠處于一種狀態,說明他對這種事物一直保持著最初的所求。狀態的轉變與不變,沒有對錯。
3、只要愛了,這種"愛"就被賦予了各種形式的責任。若想要再"拿起",就先得要"放下",這種順序堅決不能顛倒,只要順序理對了,事物轉變也就沒有是非了。
4、既然要選擇分開,那就意味著以后不會再有交集。所以沒必要去彼此撕逼,畢竟以前傾心過,相愛過。沒必要去埋怨責罵,只是有人想提前下車,又何必整的像是要趕盡殺絕似的。只是某一方的所求變了,留人不如放人,成全了他人也放過了自己。
5、不要侃侃而談他人之事,你不是王寶強我也不是馬蓉,我們都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么,別忘了我們在議論他人是非對錯的時候,人家正在水生火熱里煎熬。少惡言網評,心里默念,不管相守還是分開希望他們都好。
6、感情,有山盟海誓,也有情比紙薄。我們不要讓感情引路,把生活主宰。感情來時,我們誠心以待,愿相守白頭;感情走時,我們笑臉相送,謝曾經相伴。本是生活中的一部分,很多人卻按生活的全部來處理。結果,失了心,還烙了疤。
愿每個人都能重申情感,正視情感;愿相愛的人永遠不要惡言相向,相互謾罵;愿情永不違心,愿事永不違理;愿天下更多的人都能終成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