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華在《活著》的序里面,這樣寫道:
人是為活著本身而活著的,而不是為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著。
為了實現他所理解的這個理念,他近乎冷酷的,將富貴身旁的人一一剝奪,甚至,在看到最后的時候,心中升起不忍心感,覺得這樣的筆調太過殘酷。
仔細想想,所有人都離自己而去的時候,是否還能保持著富貴的態度,一定程度上覺得富貴的表現,要么就是圣人,要么就是反人類。
后來,卻也因此明白了那句話的意思。
人活著,如果是為了其他的事情,那么其他的事情不存在的時候,自然也就沒有活著的念頭了。
為了事業而活,事業有失敗的時候。
為了理想而活,理想有破滅的時候。
為了親人而活,親人有離去的時候。
……
只有為了活著本身而活的,這樣的活著才會有意義。
就像《士兵突擊》里面的那句話,“有意義就是好好活,好好活就是做有意義的事”。
當然了,這對我來說,只是從認知上的理解,可以說它正確,也可以說它錯誤,我自己也只當它是簡單的道理認知。
因為我很清楚,現實生活中,這樣極端的環境很難出現,我們總會為自己的活著找到掛靠的地方。
直到后來,看到一段視頻,才讓我明白,或許,這才現實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