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踏上教師崗位開始,我一直擔任著班主任的工作。不管是帶哪一屆的孩子,哪一個班級,總是有優秀的孩子,也總有調皮的孩子,我們就會運用到表揚和批評。
在沒有看閆學老師編寫的《跟蘇霍姆林斯基學當班主任》時,我總是覺得遇到學生做好事的時候,就要表揚;遇到學生犯錯的時候,理所當然要批評。殊不知,這樣的想法缺少了合理的理論依據,所以在執行起來的時候,總是憑著感覺或經驗去做。
而在《跟蘇霍姆林斯基學當班主任》第二輯中就有關于怎么批評與表揚學生的內容,細細讀完之后,才知道自己的有些做法是對的,但也有一些做法是不合理的。
怎樣表揚學生呢?
表揚學生是一門藝術,不能讓學生只是希望得到表揚才做好事。
蘇霍姆林斯基認為,如果只有表揚才能夠給兒童帶來歡樂,那就潛伏著一種危險。這種危險就是引發學生的虛榮心,讓他只是為了受到表揚才去做好事。他做好事不是基于內心深處向善向上的自覺意識,而是為了做給別人看,從而博得虛名 。而在沒有人監督的情況下,他就會完全表現出另外一種面貌:自私自利,虛偽浮夸,甚至不惜為了虛名而損害別人的利益……
看到這里,我想到,在班級管理過程中,有的學生每天早早來到學校就會打掃衛生,我總是在晨讀的時候當著大家的面表揚這幾個孩子,而有幾日沒有表揚的時候,他們就在班級中玩耍,可見他們并沒有形成蘇霍姆林斯基說的哪種“向善向上的自覺意識”,而只是因為老師當眾表揚了他們,所以他們才有了動力。
蘇霍姆林斯基并不是認為在平時的管理過程中,就不要表揚孩子了,而是要使孩子明白不應該為了得到表揚和獎勵才去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更不是自己應該做的事當成一種滿足虛榮心的手段。否則,表揚就成了滋生虛偽的溫床。如果只有表揚才能夠給孩子帶來歡樂,那就潛伏著這種危險。
閆老師舉了一個例子,一天當她和她的女人在街上遇到乞丐的時候,由于沒有零錢,只遞給了女兒4毛錢,女兒將錢給了乞討的夫妻,而他們不但沒有感謝,還小聲地說母女倆太過于小氣。
作者說的話,引起了我的思考。是啊,這不就是平時我們所說的“好心沒好報”,事件中的母子倆明明做了好事,卻被乞討的人誤解時,她們的內心會覺得很難過,但是當她們換一種想法,她們做事并不需要獲得乞討者的表揚,而只是做了好事內心會體驗到一種愉悅和滿足而已。所以,她們的內心也不至于會感覺到那么難受。
就如閆老師所說的那樣,“慷慨與無私無論什么方式來表現,都不應該去獎賞??犊粦撟鳛槟撤N特殊東西來體驗和理解。他希望獲得幫助的人是由于人的無私而感受到一種喜悅,然而不一定要讓他們知道是誰給他們帶來的歡樂?!?/p>
所以,我們應該在孩子的心里逐漸建立起做好事不求表揚的信念,在班里營造做好事不求表揚的氛圍。這就要求在平時使用表揚這一手段時要慎重。
不僅表揚是要慎重,在批評孩子的時候,也是如此。
在班級之中,面對那些犯了錯誤的孩子,班主任肯定會采用批評的教育方式?!暗侨绻麑W生犯了一點點錯誤,就開始批評的話,班主任就會陷入無究無盡的糾纏當中,給原本就十分瑣碎繁雜的班主任工作增加更多的麻煩。”
如果學生在上課的時候不認真聽講,發呆時怎么辦呢?
蘇霍姆林斯基提醒教師不要大聲斥責他,不要把他當著全班同學的面搞成不注意聽講、坐不安穩的壞典型,而是應該輕輕地走到他眼前,握住他的雙手,把他從那童年的美妙的獨木舟上引渡到全班學生乘坐的認識的快艇上來?!啊?/p>
如果學生不僅上課不認真聽課,課堂作業沒有及時完成,將下一節的體育、音樂等副課拿來給孩子補作業可以嗎?
蘇霍姆林斯基告訴我們這樣做是不合適的,孩子的作業沒有及時完成被留下來不能上體育課了, 在他的心里就會把補作業當成一種懲罰,從而對補作業產生厭煩,對懲罰他的老師產生怨恨。
正確的做法是不管孩子是否能夠按時完成作業,都讓孩子正常地參加體育活動。同時,與孩子建立一個約定:如果他能夠按時完成作業,不但正常的體育活動可以參加,而且在保證自己學習不退步的情況下,作業還可以比別的同學適當減少。
“這樣學生就不會把寫作業與參加體育活動對立起來,就不至于把寫作業當成一種懲罰,這就避免了教師的行為會招致學生的反感。又因為教師與之建立了一個約定——在保證學自己學習不退步的情況下,作業還可以比別的同學適當減少,這種彈性機制就成為激勵學生向好的方面轉化的誘因。”
如果學生犯了利己主義和對待他人的冷漠態度,確實需要批評時,那我們該怎么做呢?
“自私自利和對待他人的痛苦毫不關心,是一種可恥的行為。應該反思自己,并用具體的行動改正錯誤。”但在采用的方法上要注意,要避免對學生集體進行責備。當幾個學生犯錯誤的時候,老師怒氣沖沖地對著全班同學發火,不僅對那幾個犯錯誤的孩子沒有教育作用,反而給讓那些沒有犯錯的孩子開了同一種藥。蘇霍姆林斯基稱這是一種教育的無知。
我不由地想起,自己當平時的班級管理過程中,最容易犯這種“無知”的毛病。明明是幾個人犯了錯,我就希望通過在班級里不僅教育那幾個孩子,更是對其他沒犯錯的孩子來說起到一種震懾作用,希望他們不要犯。
“對那些犯了錯誤需要進行批評教育的孩子來說,這種集體批評很難抵達他的心靈。而不能人抵達心靈的批評教育是沒有多大效果的,充其量只不是一種‘震懾’,是一種讓他在集體面前‘丟臉’的行為。他不但不會認真反思自己的錯誤,相反他還會在心里對教師產生一種怨恨,甚至因為已經在集體面前‘丟臉’了,便覺得自己已經為所犯的錯誤付出了代價,他就不必進一步思考:我該通過何種具體的行動來改正錯誤,挽回過失。有些經受了這種批評的孩子還會破罐破摔,因為這種在大庭廣眾下的批評使他‘丟盡了臉’。而對那些沒有犯錯卻陪綁的孩子,他內心的冤屈自不必多說,他還會覺得犯錯與不犯錯都沒有多大區別,反正一樣要接受這樣的‘訓誡’。又由于批評的那種錯誤行為與他毫不相干,可他還是要坐在那里接受批評教育,這就等于他在預先接受‘警告’。這樣的‘警告’中,他感受到了教師的不信任,認為他遲早是要犯同樣的錯誤的?!?/b>
所以對學生的批評教育應盡可能針對具體的人、具體的事,不宜通過集體訓誡的形式進行。即使要進行懲罰, 懲罰的目的是促使學生反思,懲罰和批評都應該是一種手段,是一種過程,而不是結果。
表揚與批評一樣都是一門藝術,都是教育上最細膩、最敏感的領域之一,它們都需要我們采用恰當的方式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