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發生在我閨蜜身上,一個男生已經追了她五六年,不知道告白了幾次,但是她仍然沒有松口答應,但周圍人的調侃和對那個男生的愧疚,讓她萌生了干脆就在一起的想法,畢竟對方是以結婚為前提提出交往的。既然得不到我要的愛情,還不如選擇穩定的婚姻,這樣的想法一定是不可取的,畢竟婚姻是沒辦法妥協的。
有一句話很火,我們都想要牽了手就能結婚的愛情,卻活在了一個上了床也沒有結果的年代。我們渴望有愛情的婚姻,但是大多數人卻認為求而不得,放棄了尋找有愛情的婚姻,去選擇了穩定的婚姻。這種一時的妥協帶來的并不都是穩定,更多的是后悔,畢竟人是感性動物,還是需要愛情的滋潤。
你可以想象一下,不管你是因為愧疚,還是因為世俗的眼光,你和一個你不愛的人結婚,你們沒有共同的心跳,沒有共同的話題,你們共有的只是一段受法律約束的關系。也許你會認為婚后可以培養,可是對方會告訴你,你選擇我就說明你要的不是愛情,而我能給你的只有忠誠而已。這個時候的你又該如何自處,是選擇繼續忍受,還是毅然放棄?這個時候兩個選擇都不是最佳的,所以為什么不在你有最佳選擇權的時候做決定呢?盡管有的時候,這個過程會很漫長。
你要相信,或早或晚,你總會遇到因為愛情與你結合的那個人,只是你要有耐心和決心,不要在他(她)出現之前就妥協了,因為當你妥協的那一刻就注定了兩個人的錯過。
所以,答應我,一定不要妥協,好嗎?
希望你能為了愛情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