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的藝術》
2016-11-24-84
正文:當你認為某些事實是沒有爭論的余地時,同意這些事實似乎是很合理的一件事。
感悟:兩個人爭吵的事實無非就是他認為他的觀點對,她認為她的想法也是對的。
? ? 今天在工作中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情,我在整理流程的時候,發現同款不在一起,規定上同款是必須要放在一起的,事實上這款一直在我的區域放著。對方把這款分開拿到了她的區域,當我過去取的時候,她怎么都不同意我拿過來,理由是陳列員讓她這樣放的,態度還不是很友善。在這個時候,自己思考背后的意思,很快便想到了對方目的,只因為自己做了連單,把雙方業績又拉了一段距離,讓對方不舒服了。說實話,自己確實有些生氣,于是沒有讓步,拿了過來,又給她放了一款過去,沒想到她還得理不饒人,又找理由挑刺。自己想了想,做出了退步,借去洗手間緩解自己的心情。
? ? ? 通過這件事情也給自己汲取了知識,正如同這本書講到的一樣,明明不在理,事實就是那樣,為何還要繼續辯解呢?爭吵下去,事實就是那樣,這樣一來反而還會讓自己惹得不堪。何必呢?就好像雙方約定時間去逛街,本來約定的是4點見面,你遲到了1個小時,事實上你就是遲到了,卻還要一再辯解。
? ? ?再回到案例中,換位思考一下,她爭吵的背后是什么?她此刻心理狀態是這樣的,嫉妒,討厭。所以她想爭吵,想獲得一些心理壓抑釋放。多么好的反面教材啊,所以,當我們在遇到事實就沒有爭論的余地的時候,不妨去同意對方,這并不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