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這句話源出《大學》,在漢學,宋學和心學,各自有三種解釋。其他如司馬光之類的“捍衛(wèi)”等等解釋,聚訟紛紜,號稱有幾十種之多。就不去一一索解了。
漢代的鄭玄注解為招來。“格,來也;物,猶事也。其知于善深,則來善物;其知于惡深,則來惡物。言事緣人所好來也。”這是說招惹的意思。這個說法我表示看不懂,其他地方格字有這么用的嗎?。如果說 格物致知的意思是說“知道什么深,就招來什么”,這符合我們一般的理解。
宋代朱熹注解為研究。“格,至也。物,猶事也。窮推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這也是最廣為人們知道的解釋,也就是當代人所謂的調(diào)查研究,這是符合近代科學精神的。
王陽明注解為改正。“物者,事也,凡意之所發(fā)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謂之物。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歸于正之謂也。正其不正者,去惡之謂也。歸于正者,為善之謂也。夫是之謂格。”,王陽明的注解有依據(jù),格字自古以來就有這個意項[1]。
我們可以看到,王陽明的注解是清晰明了的,對王陽明自己而言,他的理解是不是符合孔孟的真義是非常重要的。而對我們后代讀者而言,把孔孟從高高的神壇請下來,更有利于理解和發(fā)展他們的思想。
所以,王陽明的理解,無論是他自己的,還是孔孟的,都是我們理解心學的唯一準確解釋。心學中格物致知的格,是格非的格。也就是端正,更正的意思。
王陽明的格物是磨心鏡,云:“心猶鏡也。圣人心如明鏡,常人心如昏鏡。近世(朱熹)格物之說,如以鏡照物,照上用功,不知鏡尚昏在,何能照!先生之格物 ,如磨鏡而使之明,磨上用功,明了后亦未嘗廢照。”
格物致知,就是“遇到外事外物時,堅決做符合良知的選擇,從而致良知”。
[1]《尚書》「格其非心」、《孟子》「格君心之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