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我認識一個女生,租了一間只有十幾平米的房子。 地上鋪了地毯,窗臺上養了綠植,墻壁上懸掛著她自己畫的畫,還買了各種吊件、彩燈和裝飾品,房間被她收拾得既溫暖又精致。 其實她工作很忙,早出晚歸,房間只不過是用來睡覺的地方。 有朋友勸她,沒必要這么整頓,畢竟房子只是租來的,住不了多久的。 她卻說,白天那是為了謀生而工作的我,晚上那是為了生活而生活的我。我希望下班以后,拖著疲憊的身軀回來,推開門,能讓自己開心一點。 房子是租來的,但生活是自己的。 每次看她朋友圈發的綠植照片,我都覺得那些植物很有生命力。 這種生命力,更多的是她對待生活的熱愛和積極。 你對待生活的態度,決定了你快樂的程度。 取悅自己,是一種能力。 既然生活已經很難了,不妨想方設法讓自己開心一點。
別讓爛事爛人,影響了你的心情 有律師講過這樣一個故事: 男人和女人因為婚姻破裂,雙方提出離婚,最后婚的確是離了。 可女人得知,沒有離婚以前,男人問她的親戚借過2萬塊錢。 去要錢的時候,男人死活不承認,女人一氣之下把男人告上了法庭。 因為沒有借條,也沒有轉賬記錄,女人敗訴了。 為了出這口氣,女人又上訴,又敗訴,因為2萬塊錢,折騰了整整5年。 女人是一家知名廣告公司的客戶經理,每個月工資就有2萬塊錢。 可就是因為咽不下這口氣,整天糾纏在這件事上,非要放棄好端端的工作和生活。 有一句話說,當你凝視深淵的時候,深淵也在凝視你。 如果你和爛事糾纏在一起,那你心情永遠是糟糕的,永遠不會得到快樂。 《陸象先傳》有言:世上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很多時候,我們不快樂,是因為在爛事上計較了太多,反而迷失了自己。 一個真正懂得取悅自己的人,一定不會在爛事上過分糾纏,因為這會影響他的心情。
知乎上有這么一個提問:“碰到爛人,爛事該如何處理?” 底下最高贊的評論是這樣的:“不糾纏,是最好的處理辦法。” 一個純粹快樂的人,一定不會受到過多外界的干擾,懂得遠離那些無關緊要的人和事。 白巖松說: “有時候,我們活得很累,并非生活過于刻薄,而是我們太容易被外界的氛圍所感染,被他人的情緒所左右。” 所以,很多時候,你的心情是由你對外界作出的反應決定的。 你活著,不是為了活給別人看的,而是要活出自我。 不要活在別人的眼里、嘴里,摒棄那些毫無建議的話,做最真實的自己。 永遠不要在爛人、爛事上糾纏,這些事除了讓你變得不開心,再沒有任何意義。
討自己開心,是一個人最了不起的能力 無論再難的事,只要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總有一天會做得很好。 可一個人要想時刻保持樂觀,保持開心,幾乎是很難做到的。 所以,討自己開心,才是一個人最了不起的能力。 高爾基曾經說過:“快樂,是人生中最偉大的事。” 去做一些在別人看來毫無意義,但能讓你快樂的事。 不要和爛人爛事糾纏,活得簡單了,也就快樂了。 別太計較得失,生命的意義在于厚度,不是長度。 心中充滿感恩,相信所有美好的事物,只有相信了,才有可能遇到。 一生很短,一生又很長,盡量讓自己活得開心一點。 如果生活很難,那我祝你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