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5 徐三三
某天晚上,寢室聊天,不知怎么便扯到了這個話題。
據說,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能換來今生的一次擦肩而過。
“這樣的話,我們現在轉頭五百次,來世就能擦肩而過了嗎?”呆萌的方舟同學一邊問著,一邊做出不停轉頭看我們的動作。她可愛的動作令我們忍俊不禁,之后,其他幾人也紛紛加入不斷刷“回眸”的行列。
不久,脖子扭到極度酸痛的我們相視而笑,都覺得自己像傻子。然而四號床出來毀氣氛了。
她說:“說真的,即使五百次回眸能換來下一世的擦肩而過,最終仍是錯過,能有什么意義?”
不等有人反駁,就寢鈴響了。
睡不著又不想數羊的我,抱著抱枕思考起四號床的話來。
錯過,真的就沒有意義了嗎?
我查過詞典,它說錯過就是失去。失去,看上去是什么也沒有了,可轉念一想,失去二字,不僅是丟失的過程,更意味著“曾經擁有”。不然,未曾擁有,也談不上失去。
這令我生發了新的困惑。錯過,擦肩而過,這也是曾經擁有嗎?茫茫人海中,兩人的命運唯有擦肩那一瞬相交,隨后又各自向不同的方向延伸,這也是曾經擁有對方嗎?
思考至此,我懵了。不由得,又想起看到這周的隨筆話題時,我和習委就此進行的吐槽:
“我這輩子錯過的東西多了去了!始皇統一中國時我沒看到多可惜!”
“就是!甲午戰爭都沒看到簡直白活了!”
“我這輩子沒見過東坡大人呢!”
吐槽的同時我也在想,如果這些都算是錯過,那這篇隨筆可寫什么勁!
此時此刻,再想起來,終于發現它們與“擦肩而過”的差別。
從數學的角度來說,錯過的那一瞬是兩條相交直線的唯一交點,錯過的前提是相交。這一點前,兩者從未相遇;這一點后,兩者再無相逢之時,而我們與過去的歷史,某種意義來說并不曾相交,也就不是錯過。
從語文的角度來說,“錯”是交錯,“過”是離開,即相逢的一瞬亦是相失,擦肩而過,只不過是將這個過程用擦肩的一瞬來完成。
那么,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求取的究竟是相逢還是相失?
略一思考后便也明白,擦肩而過意味著曾經相逢,爾后相失—只不過是短短一刻.
相逢是好,它意味著有機會使兩人的命運發生聯系,發生故事,擦出絢麗的火花。
相失是好,它避免了兩人發生錯綜復雜的糾葛,取消了互相傷害而留下永恒的可能。
錯過因為將相逢與相失集于一點,所以也算是一種較圓滿的結局罷。
如此,我完成了對錯過的思考。
如此,我才愿意以前五百次回眸換來世與你于時間洪流之中擦肩而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