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個差距是指什么差距?三觀?愛好?習慣?還是脾氣之類的。。。
以我的性格的話,我特別討厭冷戰,覺得簡直就是煎熬。我覺得既然有問題,如果想真的為了婚姻家庭好的話,應該兩方溝通,就是大家就說好了你說出我身上的問題,我說出你身上的問題,約法三章,一起改正,定個一個月之類的期限,看雙方各自是否真的在盡力去改正,如果對方真的有在改,說明對方還是在意這個家的,也是想這個家好的,可以這樣慢慢一次又一次地迭代改正,畢竟當時對方身上有這個問題,可能是不成熟或者沒想明白,但是對方根本沒有把問題放在心上,還是原來的樣子的話,說明對方根本沒有想好的意思啊,我會受不了的,我做為一個女生,我覺得我養的起自己,我干嘛要在這受氣呢,如果兩個人過的還不如一個人,我就活這一輩子,我干嘛要為你而活,我又不需要你,長痛不如短痛。
就孩子來說,一個真的對孩子考慮的父母,吵架但是不分開就是對孩子好,這樣也很折磨孩子的心理,讓孩子心里面少一些擔憂和負擔對孩子才會好些,就是不要兩個人之間的事情成為孩子的負擔。
還有就是看對方的問題是不是很嚴重,如果沒有觸及原則的話,如果已經觸及到原則性問題,我也不能忍受,可能是自尊心強的原因,在我的三觀里就是:我有選擇你的權利,我也有離開你的能力。本來婚姻是想把1+1>2的效果,我不是很能接受把自己變差的婚姻?;橐隼锩鎯蓚€人應該以成長合伙人的態度對待彼此,我會給你改善的機會,我也會改善我自己,因為畢竟我也想這個家庭很好,但是我不能接受無止境的忍讓,我有自己的原則和限度。楊絳百歲感言里面的一句話:我們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認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與他人毫無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