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雖然不追星,但是也認為明星是一種很了不起的存在,腦海中總是過度神話他們。
但有次看英國的一個真人秀節目,其中一個評委說出的一句話,讓我瞬間頓悟,深刻認識了娛樂業的真面目。
這個節目好像是British got talent。評委有三個,兩個男的一個女的,女的好像是一位歌星,男的都是資深制作人和出品人,造星高手。
參賽的選手需要至少獲得兩位評委的認可,才能入選。其中一位參賽者是個中年的墨西哥移民,說的英語都還不溜,還有濃濃的口音,他也沒有任何才藝,唱歌歌不行,跳舞舞不行,但是人倒是挺開朗,在舞臺上整個過程一直都在笑,唯一的技能可能就是用帶著口音的英語,用簡單的詞匯,帶動現場氣氛,但無論如何他入選了。在一次晉級表演中,他表演的節目時歌曲+群舞,歌詞內容非常低俗,舞蹈也是各種性動作的低俗內容,但這位胡子拉碴中年大叔笨拙的舞蹈動作和跑調的歌聲,反而引得觀眾大笑。女評委當即表示不通過,到其中一個男評委說,但他很搞笑啊,我們應該給他機會。最后一個男評委還在舉棋不定。這時,第一個男評委拉票道:“You have to admit that it's very entertaining(你必須承認這很娛樂啊)”。
是啊,這就是明星或是網紅之所以存在的根本原因,他們讓你大笑,吸引了你的注意力,而你的注意力是有價值的,商人和明星一起將你的注意力變現為他們的收入,這才是娛樂業盈利的最本質模式:收割注意力=>變現。
英文中娛樂產業是entertainment,從事娛樂產業的人就是entertainer,也就是取悅他人的人,這是一種職業,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