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真情遭遇背叛,杜十娘選擇的是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縱身投進滾滾長江,死給你看,讓你心靈終生不安;同樣是面對負心漢,崔鶯鶯是冷靜的,所有的苦瓜都是自己種下的,只有獨自吞下。“始亂之,終棄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有什么可恨的呢,恨又有什么用呢?與你這種負心漢還有什么可說的呢。遠離你,忘記你,但愿今生今世再不見你!這就是鶯鶯的意志。而霍小玉呢,她是愛得太深,兩年的時光,這個叫李益的男人傷害她太深太深了,她以生命為代價來結束這段苦澀的愛,她能就此放下嗎?不能!愛之深深,恨之也切切,小玉之復仇也是理所當然。
《霍小玉傳》里記載的是這樣一個千古遺恨的故事:
書生李益,進士擢第后在吏部候試,經鮑十一娘為媒,與昔霍王小女——霍小玉相識,并且彼此鐘情,結成連理,在兩人相廝相守的兩年時間里,情投意合,歡愛無比,海誓山盟,說好今生相守,不離不棄。
李益是當今才子,進士出生當官是必然的,被授鄭縣主簿,無奈只得與小玉告別,臨別時李益安慰小玉:“至八月,必當卻到華州,尋使逢迎,相見非遠”。
到任不久,李益請假往東都探望父母。未到家其父親已經為他定下表妹盧氏,李益不敢拒絕。為娶盧氏,李益四處奔走借貸銀錢,因而誤了當初與霍小王的約期,既已失約,李益態度堅決,一負到底,不再見霍小玉。李益已經想斷絕了小玉的希望。
而霍小玉自李益走后,朝思夢想,盼星星盼月亮般地期待著佳期的來臨。然而李益卻失約了,久久地沒有來看她。她變賣了首飾,多方打聽,四處尋找,她“數訪音信”,“遍詢卜筮”,“懷憂抱恨”,相思,奔波,染成重病。
而此時的李益正在悄悄地準備婚事,他秘密地安排了婚房,就在同一座城里,卻就是不想讓霍小玉知道。
李益的一位表弟以前與小玉認識,他深深地同情霍小玉的遭遇,把李益的情況告訴了小玉,小玉嘆恨之余,“遍請親朋”,“多方招致”而李益就是不肯給小玉見一面的機會,如此絕情絕義讓霍小王傷心欲絕,但是她還是沒有死心,她是希望在今生今世再見一面他,不管怎樣,這個曾經海誓山盟的男人應該對她有個交待。
春去秋來,小玉的身體越來越差,甚至臥病不起。
人們都在談論著這段過去的情事,同情小玉而痛恨李益的負情。
第二年的春天,李益與人游春賞花,被黃衫豪士挾持到小玉家,本已病重在床的小玉聽說李益來了,精神為之一振
玉沈綿日久,轉側須人。忽聞生來,欻然自起,更衣而出,恍若有神。遂與生相見,含怒凝視,不復有言。羸質嬌姿,如不勝致,時負掩袂,返顧李生。感物傷人,坐皆欷歔。頃之,有酒肴數十盤,自外而來。一坐驚視,遽問其故,悉是豪士之所致也。因遂陳設,相就而坐。玉乃側身轉面,斜視生良久遂舉杯酒酬地曰:“我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負心若此!韶顏稚齒,飲恨而終。慈母在堂,不能供養。綺羅弦管,從此永休。徵痛黃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當永訣!我死之后,必為厲鬼,使君妻妾,終日不安!”乃引左手握生臂,擲杯于地,長慟號哭數聲而絕。
霍小玉立下毒誓,含恨而逝。李益參加了小玉的葬禮,然后就與盧氏結婚。
但是李益并沒有得到幸福,因為小玉說的話都應驗了,李益三次婚姻都是半途而廢。
這個哀怨的愛情故事里,小玉一直得到人們的同情。
當然,霍小玉似乎并沒有傳統女子那樣地逆來順受,而是喧泄了自己的恨,并立下毒誓,表明了報復的決心。這是因為小玉愛之深深,所以恨之也切切。
霍小玉與李益的交往,并不同于嫖客與妓女的關系,她所追求的目標就是找一個可以托付終身的男人,而李益正是給了她這樣的承諾,所以小玉在李益這個男人身上是付出了真情的。
當然,小玉也是有自知之明的,她并不想誤了李益的前程,她只求八年之約,有了這八年,她就足夠了,到那時,她會還他自由,這是她與李益的契約。
而李益卻是極其不爽,他負小玉負得太狠了。
你可以負情,但你必須有個說法,或者說對你的言行有所負責,逃避是最卑鄙無恥的小人行為。李益枉為一個讀書人,他做得太沒有情義了,這樣的傷害對一個弱女子,讓她如何承受。
因為她曾經愛過,所以才更知道痛。愛之深深,痛之切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