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產品的人總是閑不住的。
怎么可能會閑著,你的產品夠好嗎?用戶夠多嗎?用戶反饋的問題解決了嗎?KPI完成了嗎?所有這些問題都像利箭一樣射向產品經理。為了回應以上問題,證明自己對產品開發的價值,很多PM們開動腦筋,提出一個又一個新需求,只為在下一次開發迭代中留下自己的印記。
急于求成的產品人往往有一種不斷增加新功能的欲望。就算產品經理自己沒有,他的老板或開發人員也可能會有。之所以需要增加功能,“當然是根據用戶需求或者數據分析得來的”。而且別人的設計方案既沒有特點,又不能體現自己作為產品經理的價值,所以功能需要“創新”,以獨特的交互形式來解決問題。不斷“創新”,讓產品耳目一新,就是對問題或目標的回應。
另一個觀點也推動了“創新”泛濫,那就是產品需要快速迭代。想法還沒成熟不要緊,快速試錯才是關鍵。做了總比不做好,即便是做錯了,也有努力的一份功勞。
這篇文章并不是想說,產品經理提需求是不對的,創新是不對的。只是很多PM的創新只是為了創新,提出需求的動力只是需要提需求。不該是這樣。創新的動力應當是用戶真的有這個需求,并且現有的方案存在嚴重問題,必須改用其他方式來解決。
必要的時候才創新,也是尊重使用者。有些時候做產品的人比用戶更期望看到產品的新變化,它能帶來成就感和滿足感——可是用戶很可能希望習慣不用輕易被打破,不需要改變的時候就不要改變。
不合適的創新有違做產品的初衷。所謂創新不合適,既是指那些沒有解決痛點的獨特功能,也是指不必要的獨特交互形式。如果自己檢視一遍自己用過的產品,這樣的例子挺多的。
著名的第三方微博客戶端Weico在某個版本中,將查看大圖之后的關閉手勢,從點擊變成了向上或向下滑動。這讓很多用戶大為惱火,因為太習慣點擊關閉大圖了,所以交互方式的改變導致大量誤操作。最終,Weico決定將默認交互形式改回原來的設計。至今我仍想不明白,滑動關閉的手勢究竟有多大的好處,以至于Weico的產品經理決意要改變用戶的習慣。
有一位創業者做產品需要設計一個顏色拾取器,實際上通過通用的手勢結合很多人熟知的色盤,就可以設計出一個簡單易用的取色功能。但這位PM設想了一個非常獨特且費時的交互方式,美其名曰“創新”。但在那樣的使用場景下,用戶既不需要非常精準的顏色選擇,也沒有耐心去熟悉一套陌生的交互方式,創新有何必要呢?
即便是Apple這樣的大公司,也難免會在交互上犯錯。Mac OS X系統更新到Lion版本時,推出了Mission Control功能。這是新的桌面窗口管理功能,需要配合新的手勢。設計團隊最初給出的方案是,在鼠標Magic Mouse上三指上滑,與觸控板手勢相似。但這個“創新”交互卻讓演示者Craig Federighi吃了不少苦頭。由于手勢陌生又難用,他多次誤操作,場面略顯尷尬。最終,Apple決定以常用的雙指雙擊手勢來替代三指上滑。
創新在必要的時候才是好的。這個道理雖然簡單,但做起來并不容易??酥泼つ縿撔碌臎_動,說到底還是需要對用戶需求的精準把握,需要產品經理拒絕自戀,也需要他能抵擋來自各方面的壓力,給出一個雖耗時但妥當的解決方案。
例如微信團隊在設計朋友圈時,歷時幾個月的無數次修改測試,版本號從a到z都用完了,最終設計出的產品架構,直到幾年后的今天也沒有再改過。
好的創新不會是曇花一現,而是歷久彌新。產品經理決定要創新的時候,真的要仔細想清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