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2 有子曰 :“其為人也孝弟 ,而好犯上者,鮮矣 ;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 。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
【題解】
孝、弟(悌),是中國傳統社會要求子女對父母、弟弟對兄長持有的正確態度。如此,可以防止犯上作亂的行為。這便是孝道的社會政治意義。自春秋、戰國以后的每個朝代,都繼承了孔子的孝悌學說,主張“以孝治天下”。從重親情擴大到有利于社會秩序的規范,這是有借鑒意義的。孔子重視個人與社會之間的和諧,強調以禮來建構社會倫理秩序。在這個秩序中,仁是其根本,而仁的根本又在于孝悌,是從懂得珍惜自己身邊的親人做起的,也就是俗語所說的“百善孝為先”。有了對父母的孝和對兄弟的友愛,然后推己及人,從而建立起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等對應的關系秩序,達成社會的整體和諧。一個懂得孝和敬的人,自然會在社會中安分守己,不會去做逆反的事情。
【譯文】
有子說:“那種孝順父母、敬愛兄長的人,卻喜歡觸犯上級,是很少見的;不喜歡觸犯上級卻喜歡造反的人,更是從來沒有的。有德行的人總是力求抓住這個根本。根本建立了便產生了仁道。孝敬父母、敬愛兄長,大概便是仁道的根本吧!”有子認為,恪守孝悌是“仁”道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