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創我國特殊教育發展的新局面
? ? ? 華東師范大學特殊教育研究所 方俊明
? ? ? ?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辦好特殊教育”的要求,今年先后頒布了新修訂的《殘疾人教育條例》和《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7-2020年)》。如何貫徹實施這兩個國家政策法規,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改革發展,開創我國特殊教育事業的新局面,是當前教育界特別關注的問題。
一、總結執行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的經驗
2014年 1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明確了近階段我國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目標與任務,指明了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方向,對未來三年全國特殊教育工作進行了全面的部署。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是建國以來,最清晰地推出我國特殊教育發展的總體思路和推進策略的文件,是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重要舉措。
《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實施以來,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加大力度支持特殊教育,指導各地全面完成一期提升計劃各項任務。三年來的實踐表明:一期提升計劃的實施是卓有成效的,實現了預期的總體目標、完成了三個重點任務:一是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人數大幅度增加,從2013年到2016年間,特殊學校從1933所增加到2080所,在校接受特殊教育學生人數從36.8萬人增加到49.2萬人,全國視力、聽力、智力三類殘疾兒童青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0%以上。二是初步建立了現代特殊教育的理念,形成“辦好特殊教育”的共識,37個國家特殊教育改革實驗區共出臺了一些150多份地方性文件,建立了一定發展特殊教育的規章制度,形成了政府主管、部門協作的工作格局。三是特教發展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各級政府大幅度地增加了資金投入,無論是特殊學校和實施融合教育普通學校的辦學條件明顯地得到改善。四是按照教育部頒布的特殊教育師資標準,加強了師資隊伍建設和專業人員的培訓,基本落實了特殊教師的特教津貼;五是重視特教的內涵發展,通過實施頒布的三類特殊學校義務教育課程標準》,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六是加強頂層設計,建立完善區域性特殊教育信息平臺,全方位推進區域性特殊教育支持保障體系的建設,開始形成了布局合理、學段銜接、普職融通、“醫教結合”、送教上門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體系。
但是,由于我國地域廣,人口多,底子薄,區域發展不平衡,仍然存在一些有待于進一步解決的問題,主要是各級政府在發展特殊教育,推動普特融合、普職融合,建立資金投入的長效機制、專業力量薄弱以及特殊教育評估與督導等方面責任還沒有完全到位,需要通過實施第二期提升計劃來進一步解決。
二、第二期特殊教育教育提升計劃的特點、總體目標與實施要求
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明確地闡述了兩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之間的銜接和遞進,強調了完善特殊教育體系、康復服務體系、特教發展支持保障體系以及運行機制。與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相比,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特別增加了發展特殊教育的四項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統籌推進,普特結合;二是堅持尊重差異,多元發展;三是堅持普惠加特惠,特教特辦;四是經常政府主導,多方參與。這四項發展我國特殊教育的基本原則,更加明確體現了現代特殊教育發展的融合教育、因材施教、特教特辦和政府主導的發展方向。
以此為總體基調,在制定未來四年特殊教育發展的總體目標中強調了各類特殊教育普及水平的全面提高、支持保障能力的全面增強,教育質量的全面提升,其中,對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要求從第一期的達到90%以上提升到95%以上,要求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的規模顯著擴大。值得指出的是,第二期提升計劃中三項重點任務比第一期有明顯的遞進:一是從提高普及水平到完善特殊教育體系,二是從加強條件保障提高到增強特殊教育保障能力;三是從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到強調提高特殊教育質量。
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提出了六條主要措施:一是提高義務教育的普及水平,要求精準核實未入學適齡兒童少年的數據,通過不同的方式落實“一人一案”,使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5%以上;二是加快包括學前階段、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階段、高等教育階段在內非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加強職業指導,多種形式開展殘疾青壯年文盲掃盲工作;三是健全特殊教育經費投入機制,要求在落實義務教育階段特教學校學生預算內公用均經費6000元的基礎上,根據招收重度殘疾、多重殘疾兒童的實際適當增加年度預算,設立特教專項補助資金;四是健全特殊教育專業支撐體系,包括成立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健全殘疾兒童入學評估機制,建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加強學校、家庭、社會之間的合作、信息交流和教育資源共享。五是加強專業化特殊教育隊伍建設,加大特殊教育專業的招生和專業人才的培養,支持有條件的高校加強學前、高中及職業教育的特教師資培養和各級教師培訓,制定特殊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落實特教津貼等工資傾斜政策,改善特殊教育教師的工作與生活環境;六是大力推動特殊教育課程教學改革,依照2016年底新公布的盲、聾和培智學校課程標準編寫各科教材,研制多重殘疾、孤獨癥等學生的課程指南,加強學前、高中及職業教育課程資源建設,推行差異教育和個別教學,探索適合殘疾學生發展的考試評價體系,保證評價的科學性、規范性和獨立性。
三、貫徹《殘疾人教育條例》,認真實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
新修訂的《殘疾人教育條例》于2017年1月11日經國務院第161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2017年5月1日開始施行。新修訂的《殘疾人教育條例》在1994年頒布的《殘疾人教育條例》的基礎上進行了大幅度的修訂與補充。從立法基礎、指導思想、法規的權威與修改補充的內容來看,新修訂《殘疾人教育條例》進一步體現了我國《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和國家有關教育法規的立法精神,是我國殘疾人教育與特殊教育發展歷史上最全面和具體地指導殘疾人教育與特殊教育發展的專項法規。貫徹新修訂的《殘疾人教育條例》,將會促進我國特殊教育的內涵發展與普通教育的深化改革。
首先,將特殊教育的發展納入教育綜合改革的范疇,進一步加強國家的頂層設計,理順各級教育管理部門普特分離的管理機制,通過普通教育的改革來解決隨班就讀、融合教育和一系列阻礙特殊教育發展的問題,統籌實施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的評估督導。
其次,圍繞提高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普及水平這一中心任務來實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從第一期提升計劃確定的三類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90%的目標,到第二期提升計劃確定的各類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95%的目標,不僅是指標數值提高了,而且普及對象也擴大了,特別是有相當一部分重度殘疾和多重殘疾兒童,教育難度顯著增加,普及任務相當艱巨。因此,我們仍然要將提高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普及水平,作為實施第二期提升計劃的重中之重。
再次,應從我國特殊教育發展的實際出發,堅持以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以送教上門和遠程教育為補充的發展模式。同時,在特殊學校轉型的過程中,一定要做好特殊學校的功能轉型,千萬不能輕易地取消或弱化特殊學校的特教功能和淹沒特教資源相對集中的優勢。
第四,從隨班就讀兒童的申報、篩查、鑒定、安置和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這五大環節進行精準監管,盡力將義務教育階段的融合教育向早期融合教育、高中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兩頭延伸。
第五,按照三類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和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標準的要求,提高特殊教育的質量,切實解決好特殊教育師生比例失衡,教師編制緊張、專業力量薄弱等嚴重影響辦好特殊教育的問題。
第六,從普特融合的角度,加強頂層設計和統一監管,深化普通學校和特殊學校的改革,加快互接性的功能調整,在素質教育的層面上發揮融合互補,共同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幫助普通兒童和特殊兒童都能在相互尊重、差異認同、自重自信、相互幫助的文明環境中成長,形成普特融合的雙贏效應。
總之,必須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殘疾人教育條例》,以務實的態度將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抓緊抓實抓好,重點聚焦于殘疾人的教育,努力滿足殘疾兒童少年的發展需要,推動我國特殊教育發展開創新的局面,為人類的科學、文明與進步做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