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年到美國探親,臨行前準備替他們買一款旅游保險,主要是怕到了那邊突發疾病,在美國進一次醫院的費用……你懂的。幾家保險公司的產品比來比去,保費及保障內容都大同小異,最終還是買了以前曾經買過的一家險種,因為上次去美國,我媽媽曾經在診所看過一次病,花了幾百美元,回來后保險公司很爽快地賠付了費用,所以對這家印象很好,雖然最近幾年聽說他們家限制了就診的醫院,也因為拒賠引起了很多投訴,但仍然先入為主地認為只要盡量按照保險條款的要求做,應該沒什么問題。
在美期間,這次是我爸爸,因為惡心頭暈了幾天沒好轉,以為是心臟引起的自己吃了兩粒消心痛,還是不舒服,一測血壓也降下來了,只好去看急診,醫生做了一堆檢查,在監護室住了一晚上,輸了液,最終也沒查出個所以然,等癥狀好轉一點就回家了。以下是電子病歷中的節選:
History:
CC: dizzy, nausea
HPI:
*** is a 75 year old male with hx of high cholesterol brought to the Emergency Department by family for several days of feeling lightheaded and nauseas.
當時在醫院付了300美元的押金,等他們回國后,我妹妹那兒又陸續收到三張賬單,總共一千幾百美元。我先就300美元向保險公司提起理賠申請。對方很快發來了回信,大概內容如下:
我回復對方以前沒有發生過類似癥狀,美國醫生的病歷上并沒有確切診斷。因為既往病史覺得也沒有什么可以被抓住的把柄,于是很誠實地按照對方的要求把近兩年的門診病歷和一份體檢報告約二十幾張圖片打包發了過去,然后等待保險公司的回音。幾天后,保險公司發來了郵件:
收到拒賠的回復后我先懵了一下,心想真賠不了就自認倒霉算了,仔細分析一下對方的理論有很多站不住腳的地方,雖說不是內科醫生,咱多少也有些內科的常識,于是據理力爭回了一封信:
對方這一次很快又發來回復:
仍然強調主訴中出現的高血脂是屬于投保前已經存在的疾病,醫生建議不要服用異山梨醇酯等等。對于對方強詞奪理的解釋,我這次的回復已經有了點氣急敗壞的感覺,連假惺惺的客套也免了:
發完這封郵件以后,對方沒有再馬上回復,等了幾天還是沒動靜,在這種強勢的對手面前,我完全沒有獲勝的把握,但也沒打算罷手,先找好了保監會的投訴熱線號碼,準備如果對方堅持拒賠的話就投訴到保監會。
大概過了三個工作日,對方終于回復了:
耶!?激動和喜悅頓時像潮水一樣涌來,這絕不是三百美元的賠款所帶來,而是因為剛剛贏得了一場戰斗的勝利,雖然只是一場小小的戰役!
有些結局并非無法改變,別人對你說NO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要自己也對自己說NO,先要盡人事,而后待天命,相信執著的人運氣都不會太差!
最后奉勸大家買保險前一定好好讀讀他們的免責條款,否則一腳踩坑里的機會多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