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學習了知識,明白了道理,啟蒙了智慧。這時候大家都擁有自己獨特的見解,奮發向上,摩拳擦掌地想要去做一番事業。
當在面臨利益的沖突的時候,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大家都不愿讓步。這時候就不得不去找公證人進行訴訟,請他幫忙來解決雙方的糾紛。
人與人之間因為自身需求,為了給自己爭取更多利益,彼此互不相讓,誰也不能說服誰,于是產生了訴訟。
訟卦指導我們在面臨爭訟的時候,如何避免災禍,怎樣減少損失,旨在勸誡人們停止爭訟。
訟天水訟,乾上坎下。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兇。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兇;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直譯:上卦乾天,下卦坎水組成了訟卦。訟卦:有憑證可以采信,并克制忍讓,警惕行事。堅守中正之道能夠吉祥。爭訟到底依然會有兇險。適于去見公正的主事之人,不適宜渡過大河。
《彖》傳說:訟卦,上卦剛健下卦危險,遇到危險還冒險勇進就是訟卦。訴訟時有憑證可以采信,并克制忍讓,警惕行事。堅守中正之道吉祥,剛強以堅守正道居中不偏。最終有兇險,訴訟不能如愿以償。適于去見公正的主事之人,因為九五即中且正。不適宜渡過大河,那樣將會墜入深淵。
《象》傳說:天與水向相反的方向走,這是訟卦的卦象。君子觀此卦象應意識到:想要做成一件事,需要在開始時就謀劃好。
要保持內心誠實,尊重事實,誠信是立足之本,尤其在損及自身利益時切不可感情用事。善于謀事的人在一開始就謀劃好自己所要做的事,未雨綢繆,避免爭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有小言,其辯明也。
直譯:不耽溺于所爭訟之事,發生一些爭執就盡快停下來,最終吉祥。
《象》傳說:不耽溺于所爭訟之事,訴訟是不會長久的。雖然發生一點爭執,人們最終會辨明是非。
如果自己的觀點是對的,因之與別人發生了爭執,不用去爭論不休,人們最終會弄清楚是非曲直。最難得莫過于得饒人處且饒人。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象》曰:不克訟,歸而逋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直譯:不能打贏官司,逃回自己三百戶人的封地,沒有過失。自己的地位卑微,要去與地位顯赫的人爭訟,這禍患是自己找的啊。
形勢對自己不利,在訴訟失敗的情況下,要及時停止以避免災禍。發現事不可為則急流勇退,明哲保身。切莫只知進而不知退,知進退方能明得失。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
《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直譯:享受祖宗余蔭,雖危險,堅守正固,終得吉祥。可以隨君事上,不居功。跟隨上位者吉祥。
對方再咄咄逼人,對方再得理不讓,我們順從他,不與他相爭,那么他自己也就沒什么可爭了。把利益讓給他,我們的禍事也就無從談起了。老子曰: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象》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直譯:不能打贏官司,返回自己命定的角色,變得安靜守常,吉祥。沒有失去正道。
如果認識到自己是錯誤的,就不要頑固地堅守自己錯誤的觀點了,要勇于回頭轉變觀點,努力修正錯誤,盡快從自己這一方平息爭執。知過能改善莫大焉!
九五:訟,元吉。
《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直譯:訴訟,非常吉利。因為處事公平為人端正。
遇到公正廉明的法官,他辦案大公無私,以公正的態度處理訴訟。如果自己是蒙冤的一方,爭訟必定能取得勝利。即經文中所說“利見大人”。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直譯:有時候賞賜華服大帶,最終又被反復奪走。依靠贏得訴訟賞賜的華服,是不值得尊敬的。
一意孤行,憑借權勢訴訟到底,有錯而不改,即使打贏了官司獲得利益,也會與人結怨,最終仍然不會有什么好的結局。即經文中所說“終兇”。
人與人之間出現爭執多是因為感覺利益受損或觀點不同。
我們能得理饒人,與對方說不通講不明,也不去爭執不休。我們在認識到自己存在錯誤時,能勇于承認錯誤并及時改正。不一定與世無爭,但我們能做到不屬于自己的東西不去爭搶。我們不再憑借強權,去欺壓別人、謀取利益。
那么,我們將能避免爭論訴訟,家庭和睦,處世和諧。
個人的粗淺理解,權做拋磚引玉。如覺得我是在曲解經典,還望不吝賜教,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