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車厘子
1
年輕的時候,自恃自己讀書多,仗著“腹有詩書氣自華”,在江湖上很是橫行了幾年?,F在想來,到底還是自己臉皮厚,曲解了古人的意思。
我臉皮厚到什么地步呢?第一次用去角質膏去臉部死皮時,已經30有四,連續擠了三個1厘米,磨皮磨了整整15分鐘,才平生第一次體驗到了什么叫做“細膩光滑”。而這時,散落在臉盆里的死皮,已經像浮萍一樣在水面上厚厚的鋪了一層。
我進美發廳從來不辦卡,因為30多年來,我做頭發的次數,一個巴掌的手指都數得清。我做面膜是從婚后才開始,而結婚時,我媽擔心我年齡太大生不出小孩,反復督促我去不孕不育科做檢查。我的衣服鞋子,只有在不夠穿的時候才會添置新的,舊的只有在或破或爛得不能穿的時候才會被我忍痛炒魷魚。
我從來不在乎外在的修飾,并不是認識到自己長相普通,自暴自棄,而是出于一種文人的清高(是的,年輕的時候,覺得多讀了幾本書,自己就成了個文人),認為自己才華橫溢,氣質出眾,不需要膚淺的外貌來加持,并酸腐地認同“女子無才便是德”。好歹我也沒讀過什么邪書,德行自認還是極好的。
這樣的思想精髓一路支撐了我寂寥到無聊的前半生,直到老媽將我趕出家門,逼我去嫁人。
2
人是能隨便嫁的么?像我這樣滿腹經綸的才女,怎么的也得嫁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吧。
所以,當聽說悠悠要主辦一場英語主題轟趴,參加的人都是她在英語俱樂部里認識的高端人士,有研究生,有博士,有高級經理人,還有外國留學生,全程只能用英語交流,我就努力抓住了這個機會。
一位我很敬佩的師姐曾說過,她擇友的第一個標準是,能用英語流利交流。因為,能用英語流利交流的人,至少是受過良好教育的。那也正是我與她相識的方式。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群體轟趴,正對我的胃口。我一定要好好表現一下,于是,自告奮勇擔起了16人的自助餐主廚。
說是16人,還是有人不打招呼攜伴而來,有的甚至攜群而來,到最后來了整整20人。
悠悠忙著招呼人,在人群中穿來穿去。她穿了條真絲改良旗袍,精心地化了妝,專門請人上門盤了個別致的發髻。一身中式復古裝扮,在滿嘴英語的人群里生得格外顯眼,幾乎所有在場男子都將目光聚焦在她身上。我開始有點后悔沒有聽她的建議買下昨天相中的小黑裙。
悠悠說:別在意,鎖住男人的心先要鎖住男人的胃。他們看到這么多好吃的都是你做的,一定會注意到你。
說的沒錯,我原本就沒打算用外表去吸引任何人。今天來,是為了讓有心人能夠透過我樸實無華、不加修飾的外表,看到我內在的賢惠、創意、能干和用心的。不愿透過外表看內在的,一定不是真愛。
轟趴進行到自我介紹環節,悠悠將我推到眾人面前,鄭重其事地向大家介紹我是今天的主廚。出于對悠悠的尊重,有一兩人表示東西好吃。然后就沒了下文。我預料過人們會感興趣的幾個問題,例如雞肉里加了什么,香味這么特別?我是怎么把布丁裝到蛋殼里使它看起來像顆完整的蛋?沙拉里有一種又Q、汁水又飽滿的果子叫什么?這種看起來像可樂、喝起來比可樂好喝的飲料叫什么?
我打好了一肚子的腹稿,準備用英語向這些高端人士展示我的賢惠,我的創意,我的能干,我的用心,可是一個問題都沒有。沒有人對我的內在感興趣,沒有人想知道我更多的內在美。
有人說:悠悠,輪到你了。
大家都“Yeah. Yeah. It’s your turn”,將目光轉向了悠悠。
我心里空落落的,看看一點殘羹剩菜都沒有給我留下的餐桌,再看看悠悠精致的臉龐,“食色性也”是我惟一能發出的感慨。
3
如果說,那次聚會,我敗在悠悠的精致,那么這次,我是敗給了自己。
他是閨蜜男友的好基友。閨蜜在我耳邊沒心沒肺地講了很多他和她男友的趣事。我在聽說了他的網名叫“騎著大象去洗澡”后,對他產生了強烈的好奇。
能取出這么有趣的名字的人,本身一定是個有趣的人。而我讀過的書告訴我,聰明人不一定有趣,但有趣的人必定是聰明人。跟一個有趣的人虛度年華,人生會充滿樂趣。如果非嫁人不可,為什么不選擇嫁給有趣的人?
于是閨蜜要帶我去見傳說中的“騎著大象去洗澡”了。閨蜜連續叮囑三遍,叫我“好好準備一下”,我還真認認真真捯飭了一番:用手捋了捋額前的斜劉海,撫了撫兩條袖子,拉扯了幾下衣服上的褶皺,信心滿滿地赴約了。
我為什么會有這么高的自信?因為從他的名字和趣事中,我判斷出他是一個有內涵的人,有內涵的人會欣賞什么樣的人?當然同樣是有內涵的人。我自信我能用才華將他折服,外在不過是錦上添花的事。
我料得沒錯,兩個有內涵的人,聊什么都能聊得投契。我很感激我讀過的那些書,金庸、黃易、梁羽生、李敖……特別是說到李敖的時候,我看到了他眼里發出驚訝的光。他說他見過愛讀書的女生,讀的多半是瓊瑤、三毛、張小嫻。他以為女生都喜歡情情愛愛,我卻喜歡打打殺殺,就連不打不殺的李敖也是個嘴下不留情、舌頭能當武器使的家伙。最后,他還說,我很特別。
我自信心爆棚地回到公寓。閨蜜一邊聽我興致勃勃的講述,一邊上下打量我后,淡淡地說了一句:你至少應該畫畫眉毛的。
我滿腹狐疑地對鏡瞧,一瞧還真驚了我。我的右眉因為小時候被煙火燒到,禿了一顆綠豆大的點,眉尾幾根稀拉拉的毛東倒西歪地掛著,遠遠看去就像只有半截眉。
就算如此,那也不過是副皮囊而已,重要的是我們聊得很開心,他還說我很特別。
閨蜜兩根手指順著臉頰比起“汗”線,說:你等著瞧。
然后,我什么也沒有等來。我問閨蜜:難道真的敗在眉毛了嗎?我們很聊得來??!
閨蜜說:別提什么聊不聊得來,你先回想一下你那天是個什么樣子。
什么樣子?一貫的不施粉黛,素面朝天,身穿綠色毛線連衣裙,黑色打底褲,米色雪地靴。眉毛減分,我認;連衣裙上好像起了不少毛球,我支吾了;雪地靴似乎已經看不出是米色的,我的音量自動調小了??墒牵矣胁湃A,有內涵,有深度。他應該不是一個膚淺得只看外表的人啊!
閨蜜說:有個女明星說過,女人的外表決定男人會不會看上你,而內在決定男人會看你多久。他都沒看上你,你再有才華,有內涵,有深度,沒有乍見之歡,何來久處之樂?你的內涵從外表看不出來,可如果對你的外表不感興趣,他又怎么可能花時間去了解你的內在。
讀書的一個好處就是,有疑問,都能在書里找到答案。我讀的書也的確應證了閨蜜的話。我發現,讀書本身并沒有錯。這是無數個跟我一樣不受上天之手眷顧的普通姑娘跟老天扯平的方式,但這不能成為放棄自己外貌的借口。我之前所理解的“腹有詩書氣自華”,歸根結底,是一種帶有文人酸腐氣的自戀,是清高的自卑。如果認識不到這一點,只能說我看的書還不夠。一個賞心悅目的人,一定是內外兼修的。真正博學多識的人,會對每一種形式的美都充滿敬畏,絕不會厚此薄彼。
4
遇到哈尼的時候,我的頭發是剛吹過造型的,臉是上過淡妝的,衣服是整潔的,鞋子是锃亮的。他說,不寡不過,剛剛好。我知道,我期待的人來了。
后來問他:你當時看中了我什么?我的才華?容貌?還是人品?
他說:忘了。
我問:你還記得我當時的樣子嗎?
他說:不記得了。
我問:你喜歡我現在的樣子嗎?
他說:呵呵呵。
我問:你欣賞我的內在美嗎?
他說:你有嗎?
你看,男人就是這么健忘。你當初琢磨了很久的問題,他在把你娶進門的瞬間就忘了。最終你會發現,跟男人聊天壓根就沒有營養,還真不如多讀幾本書,順便做做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