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買債券不只可以賺利息》提到了債券的幾種獲取超額收益的方式,或許有些人看完了之后,還有點霧里看花的感覺,看的并不那么清晰。我們今天就來詳細說說其中騎乘套利。
我們還是以前面一篇文章中《9個月鎖定年化收益9%!》提到的14天瑞03(124977)為例:
該債券的付息日為每年的10月16日。由于該債券可以在2017年10月16日回售,我們可以變相認定其到期時間為該日。
我們在2016年12月30日買入該債券,凈價98.83元,全價100.295元。
下面幾個表格中2016年10月30日、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30日為真實數據,黃色部分為假設數據。
假設一:半年后凈價與當前凈價一致
假如半年后凈價和買入時的凈價一樣,那么我們持有半年的收益為3.45%,年化收益為6.93%,但是后面3個多月持有到回售期年化收益卻是10.98%,明顯高于之前持有半年的年化收益。如果不是出現重大的利空(例如發債公司可能違約),這顯然這不合理。
假設二:半年后和現在買入持有到期的年化收益一致
假如后面半年后買入持有到期的年化收益和現在買入持有到期的年化收益一致,都是8.58%。那么凈價將會上漲到99.548元,持有半年的年化收益率為8.36%,和到期的年化收益里基本持平。
但問題是,該債券只剩下3個月就到回售期了。無論是從信用風險還是利率風險角度來看,持有后面3個月的風險明顯都低于持有前面6個月的風險,因為時間長度不一致不確定性也不一樣嘛。
所以,如果不是出現重大利空,我們憑什么會以這么低的凈價將債券賣出去,讓別人賺取和我們一樣的年化收益,冒得風險卻要比我們低得多呢?
假設三:半年后債券的凈價應該偏高一些
所以,這個時候我們把債券實際賣出去的凈價可能是100元多一些。
如圖,如果凈價上漲到100.365元,那么我們持有該債券半年的年化收益就達到了10%。
而這個時候買入我們債券的人,是不是就當了接盤俠了呢?我們賺的超額收益是不是就是他們的?
其實并不是這樣,后面買入債券的人只需要持有3個多月就到回售期,需要承擔的風險就小很多,能有5.89%接近6%的年化收益已經挺不錯的了。
在不考慮避稅的問題情況下,我們在2016年12月30日買入并持有到回售期的年化收益率為8.58%。而如果我們僅持有前面半年,年化收益率達到了10%,9個多月的中期債券也變成了只剩下3個多月的短期債券。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繼續更換到期時間相對更長收益更高的債券,再像這個債券一樣持有前面的一段時間,這樣不斷的獲取較高的年化收益。
就像是騎馬一樣,剛剛開始的時候馬的體力好,自然跑得快,到了后面馬的體力下降,跑的速度也就慢下來了。我們就要在它慢下來的時候,更換其他剛剛開始起跑的馬,再次利用其前面的體力優勢快速前行。
這就是騎乘套利,利用長短期不同的收益率來獲得超額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