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晚上王先生執意要帶我去酒吧聽歌,這三年毫無夜生活的我,想看看別人都是怎么生活的,所以答應了。去了一個叫做“光陰的故事”的酒吧。
酒吧大概100平左右,人很多,桌子擠桌子,只留下小小的過道。暗紅色燈光,煙味、酒味、香水味混雜。我比較緊張,因為感覺自己與這里格格不入。
王先生點了啤酒、飲料、小食。我這摳門的心理覺得一點也不值。不過這其中大部分附加價值都是為了聽歌,也算值得,我這么安慰自己。
還沒有開始演唱,人們都在喝酒聊天。我觀察四周。有年輕的服務員、歌手、有想撩妹的男人、有等待被聊的妹子、有看不出關系的男女、有我覺得應該叫叔叔的人、甚至還有6、7歲的小孩子。我突然很好奇,他們平常的生活是什么樣子的。
因為自己過慣了朝九晚五的生活,每天晚上回家看孩子,然后閱讀,睡覺,不知道別人的生活還有什么可能性。突然看到了這么豐富的夜生活。我真的挺差異。這滿屋子的人,大半夜不回家睡覺在這里一遍吹牛一遍撩妹,他們覺得有意思么?
反正我是覺得挺無聊的。
我突然發現,我可以有夜生活,但不是這樣環境的夜生活。比如說,我可以看一場電影,享受一場導演與演員帶來的視聽盛宴,我可以看一本書,享受作者帶來的另一種生活體驗。我可以去和朋友聚會,享受友誼帶來的火花碰撞。我可以去聽一場音樂會、可以去參加一場讀書會、可以去…我想去一種適合自己的地方,有志同道合伙伴的地方,而不是一個嘈雜、燈紅酒綠的地方。我喜歡精進的人,越來越不喜歡這樣混吃等死的生活。
如果是以前。我什么都不愿意嘗試。去看電影?不去。在家看多好。去酒吧?不去,都不是什么好人。去咖啡廳?不去,自己沖一杯雀巢多好。我反對一切體驗與嘗試。我喜歡宅在家中像與世隔絕一樣??墒乾F在我愿意去體驗,去嘗試,去試錯。只有去試了,才知道什么適合自己,什么不適合自己。就像購物一樣。以前我只在淘寶買衣服,看別人穿著好自己也沖動買了一堆。結果都不適合自己全部丟掉。現在再也不盲目網購,全部去實體店親自試穿找到適合自己的。試錯是需要成本的??墒遣辉嚱o自己帶來的損失更大。
我愿意嘗試任何一種生活,只有嘗試,才會發現生活的更多可能性,其實生活真的很美好,只是自己習慣了那一畝三分地,不愿意走出去,才覺得生活沒意思。我需要去接觸不同的人,體驗不同的場所,直至自己變成一個有意思的人,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我一直在愉快的嘗試,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