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筆記: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被稱為改變金融市場生態的新物種。買賣股票,需要證券賬戶,就得在一個券商開戶,這是就需要券商,券商就是投資銀行。中國的券商其實就是在國外我們所稱的投資銀行。不僅是中國,在日本、德國等地投資銀行也都被稱為證券公司。
1.投資銀行收入:賺取手續費,這一塊在投行業務里面是有專門名詞的,它叫“零售經紀”。零售經紀其實在全球的投行業里面,占比不是很大,大概連10%都不到。中國的投行,或者說中國的券商們確確實實主要是依靠零售經紀。在整個中國券商的收入里面有50%,都是來自于零售經紀業務,前幾年這個數字更高,大概要達到70%—80%。
投行業務包括很多塊,除了零售經紀以外,還有公司發行股票、債券,需要有人幫助賣出去,這叫證券承銷;企業要搞兼并收購,需要人牽線搭橋,進行評估,提供融資建議安排,這叫兼并收購,這些都是很典型的投行業務。還有我們平時聽到很多的,像什么資產證券化、杠桿并購、私募股權投資,還有量化投資,也是屬于跟投行的業務有密切關系的。而實際上,在國際的投行業務里面,發行自營業務是做得最多的,大概能夠占到70%以上的比重,而發行、承銷、兼并、收購,大概能夠占到20%—30%,零售經紀其實是非常小的一塊。
投行最重要的能力因素,除了它的專業能力以外,它的人脈關系是一個很重要的點。本土的投行,其實面臨著很大的機會。
2.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的關系
在上個世紀的30年代之前,世界上是沒有投資銀行這么一個專門的稱呼,那時候都叫銀行。由于儲戶的錢和證券市場中間是沒有防火墻的,很多儲戶的錢流入了股市,股市產生過大泡沫。造成美國的股市崩盤,接著發生了大蕭條,幾年之內,股票的價格掉了90%,然后美國大概有1/3的銀行破產了,很多儲戶當時在股市里面的錢就變得血本無歸了。
大蕭條結束以后,美國政府就開始痛定思痛,反思自己的政策走向,然后在1933年的時候,羅斯福政府就頒布了一個叫《格拉斯·斯蒂格爾》的法案,這個法案就奠定了后來半個世紀全球金融監管的制度。商業銀行業務和證券業務要嚴格分開,實施分業經營。
從那個時候起,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就開始正式分離。所以“投資銀行”這個名詞實際上是指從銀行的體系分離出來的,專門做證券投資業務。
舉例說明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關系。商業銀行,它像已婚男子,生活有規律,三餐有人管。它可以吸收存款,但是它也得受到婚姻的很多限制。那投資銀行呢?就更像快樂的單身漢,約束少,容易創新,但也容易冒險闖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