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發自簡書App
這些天沸沸揚揚都是在議論一道“天價菜”,花了21天才掙到139塊的“拍黃瓜”,因為身處火鍋店,因而被罰一萬大元,139塊的所得也被沒收。雖然最終罰款沒有完美執行,不過火鍋店已經關門了,關門了,關門了。這一地雞毛的結局不知道是因為罰款,還是經營不善。只是網友的評論都是一邊倒的偏袒著火鍋店。
執行部門說罰款理由有法可依,但網友仍是無法接受。執行部門說,火鍋店沒有申請做涼拌菜的資質。“拍黃瓜”必須要有怎樣怎樣的條件,還必須要有一個獨立的備菜間,就好像燒臘熟食間一樣。
看到這,我就很容易想起讀小學時,一位老人家擺個小攤子,專門向小學生們售賣自己腌制的楊桃。那時候,小孩子們真的饞得不得了,好不容易攢到一兩張毛角小錢,就紛紛往小攤子湊。如果當年的執法部門也這樣有法可依的執法,我相信老人家需吃政府飯飯到駕鶴西游為止。
別扯太遠,就是現在繁華的商業街邊,哪里沒有幾個腌制的涼果攤子。一盤盤的各式各樣的涼果整齊劃一擺放著,沒有任何蓋子隔離車水馬龍的熏陶。同樣有大把的喜好者絡繹不絕的在攤前逗留。難道僅僅因為這不是“拍黃瓜”,就可以躲過一劫嗎?
一個小小火鍋店,一盤平常的涼拌菜,卻要大肆要求必須的“資質”。作為普通的老百姓,我真不知道每天這樣的活著需不需要專業的“呼吸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