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更043】
下午跟朋友聊起了一個話題,起因是他準備異地購買一套“學區房”,為了孩子能上更好的學校,但由于剛剛出臺的“限購令”,計劃流產,于是不得不另做打算。后來我們又聊到房產相關政策的時候,雙方產生了分歧,他覺得政府有出于大局的考慮,所以“限購”等政策是合理的,而我是堅定的“自由市場經濟”的擁躉,于是就此展開了爭論。
起初我們都試圖說服對方,非要證明自己才是對的,企圖改變對方的想法,但是僅僅大約10分鐘以后,我腦子里忽然閃過了一個念頭,于是好像是出于本能似的,我對這場爭論及時踩了剎車,說:算了,我們還是別聊這個了,換個話題吧。他當然意猶未盡,我卻已經想好了另一個話題。
聊天完了以后靜下心來,我試著回想了一下當時腦子里“忽然閃過的念頭”究竟是什么,才導致了最后的“停止爭辯”,細究起來,大致出于以下幾個原因:
1,“屁股決定腦袋”
人一生中說出的絕大部分的話,其實都逃不過這一原則。你具體說了什么其實一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處在那個位置上,就只能講出那樣的話。具體到我們的這次談論,他是國家公務員,而我是體制外的人,一則廟堂,一則江湖,他用“體制內”的眼光看這個問題,自然不能和我的角度一樣。我隨后想起他做公務員也有好些年了,日常在體制中受到的潛移默化必然不少,于是感嘆環境對人的影響真是不可小覷。
2,不同的人對同一事物的認知不一樣
這個當然是最基本的,取決于每一個人的“知識結構”、“人生經歷”、“個人體驗”等等,再平常不過的東西,落在不同人的眼睛里也都是不一樣的,一千個人眼里不但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根本就有一千個完全不同的世界。比如房子在他眼里也許代表了“家”、“安全感”、“穩定感”等等人生要素,而在我眼里不過就是個吃飯睡覺的地方而已。
3,“說服對方”大多數時候本身就是很傻的一件事
正如電影里說的,“小孩子才分對錯,大人只看利弊”,而“爭辯”就是這樣一件“非要證明自己正確別人錯誤并且試圖扭轉他人想法”的蠢事。我記得自己小時候就特別喜歡跟人爭辯,凡是和我的想法不一樣的,就要試圖說服別人,以此證明自己的“正確”,獲得那點可憐兮兮且虛無縹緲的“成就感”,那架勢,活脫脫就是一只見著對手就想撲上去撕咬的斗雞。用最近新學到的一個詞語,就叫“巨嬰”。
事實上,“爭辯”只有在辯論場上才有意義,因為那兒本來就是用來干這個的,日常的生活里,不能說全部,“幾乎”沒有什么太大的意義。雖然“討論”本身可能是有價值的,但千萬不要試圖“說服”對方,因為到后來你會發現,你幾乎很難真正“說服”別人,相反,你越是口若懸河滔滔不絕,并且自認為口才過人,最后越發現對方反而更加篤定了先前的看法。你的所有企圖讓他放棄錯誤的努力,在他眼里最后都成了“他開始本身就正確”的完美反證。
4,這事本身就透露出一種可笑的意味
兩個“小民”私下議論國家的大政方針,并為此爭辯不休,這畫風我越想越覺得可笑,就像江湖上流傳已久的“北京的哥”們的故事:每天辛辛苦苦地繳著“份子錢”,烈日下、風雪里不辭勞苦地拉著客,還要分出精力考慮“中央政治局”常委們考慮的事情,或者是“中組部”的人事任免問題,為這個國家也是操碎了心。也許他們覺得“位卑未敢忘憂國”是自己的本分,但像我這種覺悟沒那么高的,還是覺得首先把自己的生活安頓好,其次再順便照顧好家庭,才是更重要的事。畢竟“獨善其身”就已經要竭盡心力了,哪里還顧得上什么“兼濟天下”。
5,最重要的是,“爭辯”浪費時間
這就沒什么好說的了,一天的時間就那么多,這里花了那里就必然沒有,一個連自己的時間都毫不重視的人,很難說跟“明智”扯得上什么關系。與其把時間花在毫無意義的“爭辯”上,還不如拿去隨便做點什么對自己有益的事情。
原因想清楚之后,神清氣爽。
以前和人談到關于“中國社會現狀”的種種問題時,我時常會感覺到悲觀,總是想不明白我們的未來到底會不會更好,如果變糟的話到底還能糟糕到什么程度。不過自從讀了一些《未來簡史》之類的書以后,我慢慢變得樂觀起來,心里暗示自己對未來甚至可以“盲目樂觀”,不管現實如何,似乎都有足夠的理由相信,下一代人總會比上一代人更好,至少,在絕大多數方面。
在這之前,至少又學會了一項新“技能”:停止爭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