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布袋戲的佛國地門中有一本流傳甚久的童書,說的是一個沒有故事的妖怪尋找故事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沒故事的妖怪,他沒有自己的故事,所以很羨慕別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沒故事的妖怪很羨慕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所以他吃掉別人的故事,他一直吃,一直吃,一直吃。雖然吃了很多很多故事,但他依然很苦惱,因為那些都不是他的故事,他仍然沒有自己的故事。
這個故事想要表達的也許是
每一個人都是妖怪,初生時一片空白,接之人生與人生的交錯,你吞噬他人的故事,也是他吞噬你的故事,原以為能成就自己的故事,最后,無意中卻改變了每一個人的故事。
這也許是借鑒了《沒有名字的妖怪》。不管來源如何,這個想法還是很妙的。
故事是最自然的心理語言,不用長篇大論,不需要費盡唇舌,它就在那里,樸實無華,感人至深,敲擊心靈。
早年余華的博客下面有一個留言:
silvertiger:原始人圍坐在篝火旁,能講故事的人是他們的生活中心,是他們的精神領袖,講述者的魅力他們可以親切地感受,而網絡時代,我們有了這種方式。與作家的親近,跨過書本,超越了閱讀而可以進行思想交流,贊嘆、評論而能讓其本人知聞,不禁感到有些受寵,更可以拿起根棒兒舞一舞,近于得意忘形,隨先生或哂或笑了。
我覺得這是對寫小說的人最好的評價了。我愿意做一個故事的布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