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用是與非去判斷一件事的時候,會產生爭議,往往人們的第一反應,是為了證明自己是對的,從而產生一定的影響力,可能是對子女,可能是對家庭,可能是對環境,可能是對事業,可能是對工作,也可能是對自我學習及自我認知的一種表象,從而產生一系列的影響力,而現象的根本,人們會以自我理解和慣性思維,從而得出自我認知事物的一個結論。
很少人能正在做到往多個方面去思考問題,透過現象看本質,是很少人能做到的,可能有時候你知道這種本質,但是無法用很好的語言能力去表達出來,語言能力的體現,是決定影響力的一種關鍵因素。
能力不一定是后天養成的,但是先天的因素已經確定了很多東西,例如:家庭、生長的環境、智商、情商。所以人們總是會認為,因為先天的不足,后天想要更多物質或者精神來充實自己,來完善自己,來滿足自己,從而實現自我價值。
而人為什么會這樣,很早就有智者說過了,人天生就是有欲望的,而人很難克制自己的欲望。比如求知的欲望,愛情的欲望,證明的欲望,影響的欲望,如果人沒有辦法平衡自己的欲望將會非常可怕,燒殺搶掠,無法無天。所以古人說無規矩不成方圓。人們不希望看到不好的情況發生,所以人類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從而采取的一些必要的約束。
人們往往讓希望對自己有利的事情發生,但是往往希望自己認為好的事情發生的時候,不好的事情就會出現,事實勝于雄辯,身邊發生的事情,太多能證明這一觀點。
當人們用是與非,對與錯,去來衡量一個人,就可能已經確定了現有的思考方式,和邏輯方式,往往不會去想為什么,因為對與錯已經成了評判事物的標準。從而導致了慣性思維的形成,像很多人說的,大家都能有決定的權利,但是做決定相對于承擔責任的話,往往可能會容易些,因為人選擇和判斷事物的時間是有限的,所以在有限的時間里,必須做出相對于比較正確的決定。
雖然說寫作有的時候想說明自己的觀點,但是我現在的狀態可能沒有特別注重自己的觀點,我這樣的寫作可能算文章,但是也可能不是。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自己做人做事的準則,所思所想可以寫下來,但是凡是如果沒有個約束力,可能會永遠創作下去,因為人生不會因為一次寫作而有太多的改變,但是他始終有一定的影響力。
沒有百分之百的對與錯,也沒有完完全全的是與非,路可能因為種種原因不是自己選的,
但是有的時候卻要自己去走完,路可能因為種種原因是自己選的,但是可能有的路走不完。
我們終究要走路,當為外界用好與不好去評價自己的時候,自己心里也要去作一個評價,因為這件事是你自己完成的。
? 選擇了就不要后悔,決定了就不要輕易改變,成功與否那就看你自己怎么定義了。
署名:王銘湘 ? ? ? ? ? ? ? ? ? ? ? ? ? ? ? 時間:2016年4月10日 ?18:52